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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正规的学校教育中,考试必不可少。问题是,考试的形式应该怎样?考试的难度应该如何掌握?而为了确定考试的适当形式和适宜难度,就应该在逻辑上明确:考试是为了什么?
        
        我认为,学校教育中的考试,是为了检验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及运用程度。因此,在对考试形式进行设计和对考试难度进行确定时,应该预测到:学生考试成绩的好坏与其对所学内容的掌握及运用程度应成正比。如果考试结果反映不出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及运用程度,那么考试的形式和难度就是不合适的。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2004年春季,我在日本的一家私立大学尝试了自己设计的一种考试形式。
        
        我担任的课是2年级的汉语会话课。以往,期末考试大概是两种形式。一种是事先从课本里找出10多个问答题,让学生背诵答案,考试时教师从那10多个问答题里选择提问,学生按照事先准备的答案回答。另一种是事先让学生写一篇自我介绍的短文,并就短文内容设定完全相同的提问内容。考试时,学生先朗读一遍短文,然后教师问事先决定好的问题,学生回答。事实证明,这两种考试形式,都测不出学生一学年的学习效果。有的学生对课本内容的理解不到10%,但考试前仅就考试内容稍一准备,就可以得好成绩。
        
        以上两种考试形式的一个共同问题是,与所学内容相比,考试内容范围太窄。既然如此,考试范围尽可能覆盖学习过的所有内容,就是设定考试形式和确定考试难度时,必须要有的一个前提。
        
        于是,我决定设定108个问题。学生当然觉得量太大,但我在考试的一个月前把108个问题写在11张纸上,发给了他们。这样,他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另外,我也就几个难度比较大的问题,在课堂上给出了答案。编号为1-108的这108个问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问答题,考试时我用汉语问,学生用汉语回答。另一类是翻译题,考试时我用汉语念,学生将我所念内容口头翻译为日语。前一类主要考学生的会话能力,后一类主要考学生的听力。而在这两大类问题中,又都包括3方面的内容,即完全是课本上的内容、课堂中我讲的课本外的内容和要求学生自己学习掌握的内容。第3种内容包括这样几个题:请说出美国总统、英国首相和俄罗斯总统的姓名;请说出中国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的姓名等。
        
        考试前,我准备了两副扑克牌,分别在每一张牌上编了号码:1-108。考试是一个学生一个学生进行的,每个学生在我面前坐下后,任意抽出10张牌(10个问题,10分×10=100分)。然后,我将该学生抽出的牌摆在桌子上,按照其牌号提问。为保证考试的效率和公正,在我的左右各有两位学生作记录和整理扑克牌。学生考完后,可向两位学生确认他回答时的正误。
        
        事实证明,考试获得了极其圆满的成功。25名学生中,有6名获得满分,而另有7名在60分以下,为不及格。也许在不少人看来,不及格的人数太多了。但是,重要的是,考试成绩反映了25名学生的学习状况。这种学习状况,是一学年来逐渐形成的,是某种意义上的客观存在。我不认为教师有资格改变这种客观存在。教师所应做的,是将学生的学习状况通过考试,尽可能客观地反映在成绩上。我的考试方法,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考试后,有3位女学生来找我。她们说:为了准备这次考试,我们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学习,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她们还告诉我:“老师,说实话,在按照您的108个题复习前,我们真不知道英国首相和俄罗斯总统的名字;用汉语表达当然不知道,就是用日语表达也不知道。”这3个学生虽然没有一个获得满分,但她们都考得很不错。那是她们辛勤学习、努力复习的结果。我为她们高兴。
        
        我在这所大学教了7年多汉语了,但有时对一些学生的心理感到不可理解。比如,每个学年开始时,总会有些学生问我:“老师,每次都来上课的话,不管考试成绩如何,都是及格吧?”对他们的询问,我毫无例外地给予否定性的答复:“不行。我要看成绩。”
        
        这是我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观点。学生应该通过上课掌握所学内容并逐步提高对所学内容的运用能力。仅仅来上课是不够的。考试成绩应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而不是出勤率。在大学中,考试不应该仅仅停留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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