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晋教基函[2006]30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
教学用电子音像教材推荐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现将《山西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电子音像教材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目录》是我省普通中小学选用教学用电子音像教材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应依据本《目录》,自主选用电子音像教材。
二、推荐中小学选用教学用电子音像教材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级电教机构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积极做好推广使用工作。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增删《目录》中的内容或印制本《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
三、加强信息技术教育费的收费管理和使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管理和使用办法》(晋价行字[2004]268号)中的有关规定,学校收取的信息技术教育费中用于电教教材等软件建设的费用要占到30%
四、各市要将该《目录》及时下发给学校,各级电教部门要认真组织电子音像教材的征订工作。
五、本目录的所有品种是供学校和老师征订,用于教育教学,不得向学生征订。
二00六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