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学院(教师研修院),县(市、区)教育局,各教师进修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全面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2008年)》,省教育厅将于2006年5月21、22日召开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1.总结、交流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经验;
2.探索促进农村教师素质提高的有效途径;
3.部署、落实2006年重点工作,明确下一步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思路及要求。
二、会议内容:
1.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2.各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
3.李元昌关于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专题报告;
4.参观考察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情况;
5.2006年重点工作部署。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市(州)教育局主管处(科)长各1人;
2.市(州) 、县(市、区)教师进修院校主管院(校)长、市(州)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各1人。
四、报到时间:
五、报到地点: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
六、要求:
1.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将上报省里的经验材料,按要求打印并装订180份,报到时交到会务组。(材料打印说明:封面标题用二号黑体,下用三号楷体注明作者单位,左上角用五号宋体字分别标明“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下端打上日期。每篇用Wood文档,A4纸型;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为
2.参加会议的人员,请务必于
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杨立兴 电话:0431-2760337、2803211
附件: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