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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县区教育局,察北、塞北管理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中学,厂办、民办中学:

    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运作严肃,是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科学合理评价学校和学生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学校评价和考试制度的重要途径,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起着重要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市、区)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为指导,本着“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的原则,体现“五个有利于”,即,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改革应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等基本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有利于巩固中考改革已取得的成果;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认真做好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

    二、考试科目设置

    (一)毕业考试

    1、非课改实验县区:初中毕业考试科目为14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能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教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3科可实行等级制,也可实行百分制,其余各科均实行百分制。外语听说能力部分占30分,笔试部分占70分;物理、化学、生物3科文化知识部分分别占70分,实验操作考试部分分别占30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形式,基础知识部分占60%,操作技能部分占40%

    2、课改实验县区:初中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科学[或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毕业考试各科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升学考试

    1、非课改实验县区:

    1考试科目为8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考试,总分650分。

    2)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政治55分、历史35分、综合题30分),总分为600分。

    3)体育考试满分20分。

    4)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满分2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满分分别为7分、7分、6分。

    5)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考试满分10分。

    2、课改实验县区:

    1考试科目为8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专门性发展素质(三个科目: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考试、体质健康测试),总分650分。

    2)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或选择科学一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或选择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共五个科目。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或科学120分)],文科综合120[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或思想品德45分、历史与社会45分,综合题30分)],总分为600分。

    3专门性发展素质:总分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满分2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满分分别为7分、7分、6分;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考试满分为10分;体质健康测试满分为20分。

    4)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的成绩,今年暂不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只作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因素。

    三、考试组织方式

    文化考试:全市仍实行初中毕业与升学“两考分离”的形式。

    初中毕业考试,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考试;市直学校、市内厂办中学、民办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

    初中升学考试,文化考试仍由省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教育学院分校、幼师、中专、中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试卷。除语文外,其它4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I和卷II两部分,其中,卷I为选择题,考生必须把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由机器阅卷;卷II为非选择题,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文科综合采用开卷考试,考试题分为客观题(选择题)和主观题(非选择题)两部分。非课改县区的考生可携带初中二年级(上下册)、三年级(全一册)《思想政治》课本和初中二年级《中国历史》(三、四册)、三年级《世界历史》(一、二册)课本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答卷时可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互相讨论、互相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课改实验县区的文科综合开卷考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根据省招生委员会《2006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职、中师、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冀招委中 [2006]4号)中的相关规定,在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数学科目的考试中允许考生使用“应用科学计算器”,但严禁将具有储存、发声、通讯等功能的计算器带入考场。

    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市电化教育馆根据《2006年河北省非课改实验县(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2006年河北省非课改实验县(市、区)初中毕业与升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及信息技术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结合《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确定考试办法、考点设置、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和考试规则,各县区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具体意见见附件)。

    四、报名考试时间

    初中升学考试报名时间为420日至25日,初中毕业考试时间在520日至30日之间进行。初中升学考试时间为621日至22日,文化课各科考试时间见附件一。

    体育考试中的体质健康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教育课程考试在初中升学考试报名工作完成后进行,5月底以前全部结束。考生统一使用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准考证号码。

    五、考试内容、阅卷与登统

    (一)考试内容

    1、非课改实验县区

    考试命题以现行的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教学大纲(试用或试用修订版)》为依据。

    语文考试主要是学生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阅读题选材以课外文字材料为主,注重考查学生对文章整体的感知、理解和领悟能力。写作要淡化文体要求。

    数学考试在考查学生的基本运算能力、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的同时,要考查学生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结合现实情境的问题和开放性问题,不出人为编造的、繁难的计算题和证明题。

    外语考试着重考查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能力。有听力考查,语法要求有所降低,不出偏、难的语法题。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依据初中相关各科教学大纲,在注重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和知识的应用以及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增加适当的开放性题目。跨学科的试题占一定比例。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

    2、课改实验县区

    命题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命题进一步体现学生素质的要求,坚持考查能力的方向,突出课程的主干内容,完善考查学生能力的题型。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客观题(选择题)和主观题(非选择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命题范围分别为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英语(或俄语或日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79年级教学内容。

    在理科综合科目中,开设分科课程的县区,物理、化学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开设综合课程的县区,科学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教学内容。

    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教学内容以及20054月至2006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开设分科课程的县区,历史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四个板块教学内容;开设综合课程的县区,历史与社会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的教学内容。

    (二)阅卷与登统

    毕业考试阅卷与登统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升学考试阅卷登统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下花园区和市直中学的阅卷登统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县区由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阅卷、登统期间,市教育考试院要组织人员到各县区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室要派员全过程参与阅卷、登统工作。

    六、招生录取

    12006年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统招生和择校生两部分招生,以升学考试的8科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

    2、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定人数:全市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最高限额不超过30%;限定分数:同一学校择校生录取线比统招生录取线下降幅度由各县区规定。市直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线比统招生录取线下降幅度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限定收费数额:择校生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市直高中学校(含民办中学),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招生能力的增强和示范性高中建设规模的扩大,今年的招生计划要有所增加,各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另文下达。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县区的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后,于415前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

    4、为了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试行多样化的招生办法,今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对体育、艺术、科技发明创造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可以破格提前录取一定比例的统招生。凡提前招生的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市直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执行;县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经县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执行。

    5、市四中生物班、市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县区占30%,市区占70%;艺术高中的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有此类专业学校的县区除外);市十中“双特班”可面向张北、康保、尚义、沽源、崇礼、赤城六个县招生;市一中、市四中、市六中可面向下花园区招生。

    6、今年中考招生的优惠加分仍执行2005年中考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另外,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按照市教育局张教复字[2005]3号文件要求,将享受中考加分的被征地农民子女考生的姓名、考号等情况签字盖章后,按时报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7、中专、教育学院分校、幼师招生工作按中专、教育学院分校、幼师招生文件执行。

    8、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张教职成字[2006]35号文件精神,按照“五放开、三允许”的招生政策,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

    92007年,全市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要将3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依据本县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今年,各县区要广泛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七、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县区和各学校必须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认真执行招生的有关政策,严格管理,严肃法纪,严防舞弊,确保中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考试部门要切实做好阅卷登统、招生录取的实施工作,教研部门要建立统一的评卷标准,教育宣传部门要加大中考政策的宣传力度。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工作,强化思想纪律教育,对在中考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者,要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要做好试题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2、大力宣传中考招生政策。各县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考生和学生家长广泛宣传中考招生的政策、办法和有关的纪律,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开学校要通过出专栏、办墙报、开家长会等形式,宣传中考的有关政策。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3、建立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评估和监控制度。各县区对各初中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进行统一评估。市要抽取各县区一定数量的样板校,对全市初中教育质量作出评估。省对每个市抽取一、二个县,每县随机抽取每科100份试卷,对全省初中毕业生的质量进行评估。各县区将试卷分析报告、工作总结,于85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县区、学校不得自行排列中考名次。

    4、加强初三年级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和复习工作,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落到实处。不得乱编、乱印、乱订各种复习资料;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强行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选或让学生提前离校。各学校要安排一定的课时,对学生普遍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以健康、平和的心态对待中考。对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全市通报批评。

    5、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秩序,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考试成绩录取新生,任何学校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  

    6、严格考试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省定的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标准,每生55元(含文化课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要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和择校生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任何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超标准收费。

    7、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周密防范,严格管理,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各类恶性事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8、加强中考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区和学校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到市教育局。

    9、各课改实验县区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其他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相关事宜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

    附:12006年河北省初中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2、关于2006年河北省非课改实验县(市、区)初中升学文科综合科目开卷考试的有关说明

        32006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与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指导意见

        42006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与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52006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考试指导意见

     

     

    张家口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初中  毕业   升学   考试   通知               

    报:省教育厅   市政府                                 

    张家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7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一:

     

    2006年河北省初中升学文化课考试

           

     

     

    621

    622

     

    9001100

       

    9001100

       

    (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200400

       

    200400

    理科综合

    430630

    文科综合

     

     

     

     

     

     

     

     

     

     

    附件二:

     

    关于2006年河北省非课改实验县(市、区)初中升学

    文科综合科目开卷考试的有关说明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省教育厅决定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市、区)初中升学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科目继续实行开卷考试。通过实行开卷考试促进初中思想政治、历史课的教学改革,进一步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认真学习、理解、掌握理论,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踊跃参加社会实践,关注社会、关注生活,初步学习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探索与创新,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

    一、考试范围

    思想政治学科的升学考试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初中三年级(五四学制初中四年级)、初中二年级(五四学制初中三年级)的教学内容以及20054月至2006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历史学科的升学考试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用)》中规定的初中二年级和初中三年级的教学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试试题分为客观题(选择题)和主观题(非选择题)两部分,其中,客观题(选择题)42分,主观题(非选择题)78分,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可携带初中二年级(上下册)、三年级(全一册)《思想政治》课本和初中二年级《中国历史》(第三、四册)、三年级《世界历史》(第一、二册)课本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考生可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三、注意事项

    初中升学文科综合科目考试方式的变化,对于思想政治、历史两门学科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这两门学科的备考工作具有与以往不同的特点。认真抓好复习环节,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学中要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确立三个观念

    l、目标观念。思想政治和历史的教学目标,由低到高分为“识记、理解、运用”三个不同层次,这是日常教学的依据,也是复习的依据。

    2、能力观念。所谓能力,是指学生把学到的有关知识运用于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之中,初步学会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行开卷考试之后,培养学生的能力将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3、实践观念。学习思想政治、历史知识和理论,关键是运用。要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强化实践教学。因此,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逐步提高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合理安排复习

    思想政治和历史课教学的落脚点是培养学生运用已学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种能力的提高和觉悟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基本观点、原理为依托。能力是在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掌握理解知识是发展能力的基础。

    要引导学生读好书,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把握概念、原理之间联系的过程中,加强记忆和理解,要把握好知识点之间的纵向和横向联系,运用类比、推理等方法帮助学生理解知识,形成认知结构。

    要引导学生运用基本观点在更高层次上认识、分析具体问题。要依据教学目标确立的“理解”和“运用”层次的知识点,紧密联系和分析社会现实问题,提高学生理解和运用知识分析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附件三:

     

     

    2006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与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市、区)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05106号)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0511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对象

    全市范围内,2006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组织管理

    1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区的初中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区教育局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22006年课改实验县区初中毕业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即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实验县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实施。

    三、考点设置

    要本着方便考生、就近考试的原则设置考点,考点一般设在乡镇初中,考点数量应不低于县区辖区内初中学校总数的二分之一。每个考点必须具备考试所需场地、器材、设施和组织条件。只要考生原学校符合考点要求,应尽量在原学校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不能设考点。对特别偏远的山区学校,要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实行送考到校。各课改实验区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在考生原学校进行。

    四、考试内容及分数

    1、非课改实验县区: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区体育考试仍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即:体育课成绩、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体质健康测试三部分),但只以体质健康测试满分2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作为参考。

    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区的体育考试项目为:

    身体形态项目:身高、体重;

    身体机能项目:肺活量;

    身体素质项目:握力、定时跳绳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800跑(女)、1000跑(男)。

    体质健康测试共20分(身体形态2分、身体机能4分、身体素质14分)。身高体重2分,肺活量4分,握力4分,定时跳绳或立定跳远5分,1000跑(男)、800跑(女)5分。

    2、课改实验县区:2006年,课改实验县区初中毕业生的体育健康测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即:体育课成绩、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平时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综合评定等级)。但只以体育健康测试满分2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作为评定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2006年,课改实验县区的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标准体重:3

      台阶试验、1000跑(男)、800跑(女):4

    肺活量体重指数:3

    50跑、立定跳远:6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握力体重指数:4分。

    五、考试办法

    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仍采取学分制的办法计量,每学年评价一次,由各学校负责考核,考核的项目、内容、方法及成绩转化标准仍按去年的文件执行;体育健康水平在初三毕业升学考核时进行一次性的集中测试,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集中测试可以在考生原学校进行,但必须做到场地、设备、仪器符合要求并做到测试项目、测试标准、测试器材及监考人员的统一。

    课改实验县区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由各课改实验县区教育局组织统一时间,由各学校实施。市直学校体质健康测试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六、考试时间

    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课改实验县区体质健康测试工作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课改实验县区教育局确定。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下花园区、市直各学校5月底前将体育考试综合成绩报市教育考试院。

    七、课改实验县区初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体质健康测试的结果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在作为学生毕业成绩依据时,测试成绩采取先按分数计算再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的方式呈现。在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测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由学校报招生考试机构按学生实际得分计入升学总分。

    初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

    考查项目

    考查内容

    评定等级与对应分值

    A

    B+

    B

    C+

    C

    D

    体质健康测试

    身体形态

    身体机能

    身体素质

    20

    18

    16

    14

    12

    10

     

    八、免考、缓考及过程管理

    免考、缓考及过程管理等仍按去年的文件执行。2006年非课改实验县区的体育考试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几点要求

    1、各县区、各学校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出发点,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保证体育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2、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各种表格并妥善保管。各学校尤其要做好日常体育课,课外活动档案的记载和保管工作。

    4、各县区教育局要把体育考试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保内容,加强检查评估,建立奖惩机制,表彰先进。

    5、体育考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体育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要严肃处理。

    6、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选好考务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配好配齐体育考试所需的测试仪器和器材,保证体育考试数据统一准确。

     

     

                              

     

     

     

     

     

     

     

     

     

     

     

     

     

     

    附件四:

     

    2006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与升学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基础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非课改县(市、区)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05]106号)、《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05]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考试对象

    张家口市范围内,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的学生,所有参加初二生物结业考试的学生。

    二、考试内容

    非课改实验县区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内容限于教育部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定,课改实验县区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内容限于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及教材规定,学生应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范围之内,主要考察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实验操作的科学、规范、准确程度,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的目的。

    三、计分与应用

    2006年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即通过一次考试,既作为毕业成绩又作为升学成绩。

    (一)非课改实验县区

    作为毕业成绩时,物理、化学、生物各科满分均为30分,考生具体得分与相应学科笔试成绩相加后,作为该学科的毕业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必须分别达到“及格”(18分)者,才能具有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格;分别达到“良好”(23分)者,才能具有升入重点高中和中师的资格。作为升学成绩时,三科总分为20分,其中物理7分,化学7分,生物6分。

    具体实验操作考试时,物理、化学、生物试卷卷面分值分别为14分、14分、12分。作为毕业成绩时,考生所得物理、化学“实考”卷面成绩除以0.4666即为该考生该科“实考”毕业成绩;考生所得生物“实考”卷面成绩除以0.4即为该考生生物“实考”毕业成绩。作为升学成绩时,考生卷面成绩除以2后即为该考生该科“实考”升学成绩。今年初三物理、化学“实考”成绩与去年初二生物“实考”成绩计入中考成绩总分。

    (二)课改实验县区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必备指标。在作为学生毕业与升学成绩依据时,三科总分为20分,其中物理7分,化学7分,生物6分。具体实验操作考试时,直接以考生卷面成绩除以2,作为该考生该科“实考”成绩。今年初三物理、化学“实考”成绩与去年初二生物“实考”成绩作为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中的一项,计入中考成绩总分。

    四、命题

    2006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统一组织命题,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五、考试时间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每场时间各10分钟。

    各县区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5921日之间,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62676之间。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实施“实考”。届时“市实考领导小组”将向每县区派出两至三名巡视员对“实考”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六、考试的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实考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的实考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市“实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任:张秀英

    副主任:张 

      员:李     王利锋   李志红   焦志荣 

    各县区成立“实考办”,具体组织本地域内考生的实验操作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应届生由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往届生由个人到所属县、区的“实考办”报名,“实考”准考证用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发放的中考准考证。

    塞北管理区的考生在沽源县“实考办”报名、考试。

    各市直中学、厂矿及各类子弟学校、各民办学校考生由所在地域的区教育局“实考办”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七、考务要求

    (一)考场、考点设置

    1、为保障考生的安全,减轻考生的经济负担,各县区教育局要从实际出发,本着就近、方便考生、送考下乡的原则设置考点。相邻的乡镇集中设置考点。作为考点的学校,其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装备必须达到省定二类标准,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统一标准,数量充足。    

    2、每个考点根据考生数量和考试学科,设置足够的考场,并专设考务办公室、后勤组、保卫组、试卷保管处。

    3、每个考点设考务人员休息室一个,考生点名处一个,考生准备室一个(供点名后的考生临时休息用)。

    4、每个考场根据考题数目准备好实验台(上贴编号)和充足的实验器材。凡是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应在相邻的实验台上存放一定数量的备用品。每题应准备好与实验台编号相应的签号,供学生抽签使用。

    5、考场要划定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志。平房区要划出5警戒线,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考务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胸卡,方能进入考场警戒区内。

    6、各考点要在校门口张贴“2006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毕业与升学考试××学校考点”的横幅标语,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生须知》、《考生违纪的行为和处罚》等规定。存车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志。要适当张贴标语口号,为考生创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二)认真遴选,确定考务人员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客观性,各县区要根据考点、考场的数量统一组织考务人员,在教师中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本学科教师担任主考、监考。

    (三)考务人员设置及其职责

    考点主任1名,由县区教育局委派,全面负责考场工作。

    考点副主任1名,由考点学校的校长担任,协助考点主任组织、实施本考点的考务、后勤等工作。

    每考场设实验教师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实验用品、实验器材。

    点名人员2名:负责组织考生按顺序点名进入考试区。

    每考场设领考员1名:负责引导考生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场,掌握学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联系。

    每考场设抽签员1名: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题目。

    司铃人员1名: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和终止信号(哨声)。

    试卷保管人员1名:负责收好、保管好试卷。

    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进行急救。

    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

    每考场设主考1名:监督考场秩序,掌握考试时间,负责本考场的管理。

        每考场设主考助理2名:协助主考处理本考场的具体事宜。                                                                                     

    每考场设监考若干名,(按一名监考人员监考一考生的原则确定),并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考场设置

    各县区视具体情况每考点设足够的考场,每考场设24组(或12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科目的实验操作。

    (五)考试过程管理

    1、非考点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按考试日程准时到达指定考点。考试结束后,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离开考点。学校领导要亲自带队,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和路途中的人身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2、每场开考前20分钟开始点名,考前10分钟由领考员引导点名后的考生到达准备室并再次点名核对,开考前3分钟由各领考员将一组考生领入某学科考场门前抽签,决定考试题目,该学科考试完毕后,领考员迅速引导考生进入下一学科考场。各科考试结束后,领考员立即引导考生离开考场警戒区。

    3、考生凭《准考证》和抽签号进入考场,按题签号对号入座,并将题签号、准考证放于实验台左上角,由监考人员检查考生的题签号、准考证。考生在评分表和试卷上如实填写考点、学校、姓名、准考证号。考生填好后,监考老师将评分表收回,由抽签员收回签号,考试信号(哨声)发出后,由主考宣布考试开始。监考人员根据评分细则为考生评分。主考监察考试情况。考试终止信号(哨声)发出后,主考宣布考试停止,考生立即携带准考证,统一依序退场。

    4、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考生试卷和评分表(或相关报告单)签字后交主考。由主考助理认真核对扣分原因和评分结果,填写成绩汇总表和考场报告单,经主考验收无误后签字,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并装入试卷袋密封,封面上写明考点、考场、学科、参考人数,半天考试完毕后,将试卷密封袋交考点试卷保管处。全天考试结束后,由试卷保管员将试卷密封袋交县区教育局。

    (六)成绩登统及“实考”总结

    各县区待全部考试结束后,由登统组统一对学生成绩进行登统。成绩登统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考生相应学校,一份留县区教育局备案,一份交县区“招生办”。

    成绩登统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实考办”要认真做出《“实考”总结》,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的建立、“实考”组成员的构成、“实考”组织安排情况、“实考”过程情况总结、各分数段人数、及格率、优秀率和对本次“实考”遇到问题的感受、建议和意见等。并将《“实考”总结》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word格式)的形式同“实考”成绩登统表纸质打印一份(并以Excel格式一份)报送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实验教学研究办公室。

    八、其它事宜

    (一)实验操作考试允许考生将省教育厅规定功能的计算器带入考场使用,严禁将具有储存、发声、通讯等功能的计算器带入考场。

    (二)凡因病、因事确实不能按日期安排时间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者,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县区“实考办”请假。经批准后,按指定时间参加补考,因残疾确实不能进行实验操作者,经审核后,三科实验操作考试可按12分计。今年初三因残疾缺考者理化“实考”升学成绩按8分计。

    (三)为规范实验操作考试管理,保证实验操作考试秩序严谨与成绩登统无误,今年初三理化“实考”考生的准考证用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中考准考证。

    各县区在“实考”前制定“实考”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2006425日前报市“实考领导小组”。

    市“实考领导小组”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8351115                                          

     

                                                

                             

    附件五:

     

     

    2006年张家口市初中毕业与升学

    信息技术考试指导意见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的精神,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提高和全面推进,客观、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水平,今年将信息技术学科列为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科目,并将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一、考试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冀教基[2005]117号和[2005106号文件要求,以实践操作为主,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意识,本着有利提高学生素质和启迪创造精神的原则进行。结合信息技术学科的特点,信息技术课程的毕业与升学考试,侧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与技能操作能力。

    二、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张家口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学校、民办学校的考试工作由所在地域的县区负责组织。各县区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考试程序,做好信息技术考试的各项工作。

    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成员:

      任:张秀英 

    副主任:胡晓宾  朱丽清 

      员:连晓红  田炳臣  张青山  段钦卿  高静  赵巍琪  徐岗

    三、考试对象

    信息技术考试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即通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既作为毕业成绩,又作为升学成绩,凡参加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信息技术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及省编信息技术教材为依据。

    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考试内容分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基础知识占60%,技能操作占40%,全部通过上机考试完成。信息技术考试满分为10分,考生考试成绩直接计入升学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记入毕业成绩。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各县区具体组织本县区内考生的报名工作,汇总后上报“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报名时间:200642025日。

    各县(区)的信息技术考试工作,根据考生及考点数量进行安排,考试时间:200651519

    六、考点系统设置要求

    考点考试机房要有良好的安全措施,供电稳定可靠,容量能满足要求,考试用服务器必须使用性能良好的计算机,要配备不间断电源。 

    (一)考试客户端硬件环境

    CPUPentium 266或以上。

    内 存:64MB或以上。

    硬 盘:剩余空间100MB以上。

    网 卡:10M/100Mbit/S网卡,支持TCP/IP协议。

    显示模式:分辨率800×600、256色或以上。

    (二)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中文windows98、2000或Windows XP。

    应用软件:中文IE、中文Word2000(Wps2000)、Excel2000等考试必备软件。

    网络协议:TCP/IP协议。

    (三)考试服务器端硬件环境

    CPU:Pentium Ⅲ或以上。

    内 存:128MB或以上,推荐为256MB。

    硬 盘:安装完成后目标盘空间剩余至少600MB+3MB×考生人数。

    网 卡:10Mbit/S网卡,支持TCP/IP协议,推荐使用100Mbit/S网卡。

    显示模式:800×600,256色或以上。

    (四)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中文Windows 2000 Server, Advanced Server,Windows XP。

    协议:TCP/IP协议。

    七 、考试实施要求

    (一)考区及考点设置

    1200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考试,每个县(区)设一个考区,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按照属地纳入相应的考区。各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考区考务工作由各县区“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负责。

    2、各县区教育局要从实际出发设置考点数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3、每个考点要专设考务办公室、考务人员休息室、医务室、考生点名处各一个。各考点要在校门口张贴“2006年初中信息技术毕业与升学考试xx学校考点”的横幅标语,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生须知》、《考生违纪的行为和处罚》等规定。

    4、各考区按“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标准统一制作考务人员标志。

    (二)考场设置

    1、每个考点根据机房情况酌情设置考场,考试用机在20-100之间,按学生用机总数的5%-10%并且不少于3台的原则设置备用机。考试用计算机之间间隔70厘米以上(第一台显示器的右侧边框同第二台显示器的左侧边框之间);每个机位占地至少1平方米;考场内的考试用机要统一编号,并用阿拉伯数字做成醒目标志,贴于显示器显著位置,使考生一目了然。

    2监考教师能够在不影响考生答题的情况下自由走动,观察每名考生和考试用机情况。

    3、考场外要划定警戒线,并有明显标志。警戒线要划在距考区五米处,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准入内。所有考务人员必须佩带标志,方能进入考场警戒区内。

    (三)考务工作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各县区、学校应根据考点、考场的数量统一组织考务人员。每个考区设考区主任一名,巡视员若干名,专职试题及考试成绩保管员一名负责本考区考试系统、考试成绩的保管,保密工作。市教育局将派巡视员指导督查考务工作,市巡视员下考区当天领取考试题库,并于考试当天交县区专职试题保管员保存。考前安装考试系统,做好考试准备,封闭考场。

    每个考点应设置考点主任1人、考点副主任2人。

    每个考场设主考一名,主考助理一名,监考若干名(按一名监考人员监五名考生的原则),主考助理由县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统一选派,负责考试系统安装、题库导入、撤出、成绩上传,开考组卷、发卷、考场计算机故障的排除、设备的维护等技术工作。

    每场考试由领考员负责考生点名,引导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和退出警戒区。

    每个考点应设保卫人员,负责维护考点秩序;设医务人员 ,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的紧急救护。

    (四)加强组织管理

    1、信息技术考试每场考试时间30分钟,两场考试间隔15分钟。

    2、每场考试前30分钟到点名处开始点名,考前15分钟由领考员再次点名核对,开考前5分钟由领考员将考生带到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本场考生不得入场,2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领考员立即引导考生离开考试警戒区。

    3、考生凭《考试卡》进入考场,到本人考试卡所标明机号的计算机上进行考试,并将信息技术考试卡放在显示器旁边备查;考生如实输入学校、姓名、考号后,方可按照要求答题。

    4、非考点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在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离开考点。学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按时考试,特别要保证考生在路途中的人身安全,顺利完成考试。

    (五)成绩登统

    每场考试结束后,由主考负责将考生成绩备份;每天上午、下午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考生考试成绩的数据库和加密文件报县区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本考区考试结束后由县区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对本县区成绩汇总报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

    (六)补考

    凡因病、因事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县区“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请示,报市级巡视员汇总,由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审批后统一组织补考。

    八、经费开支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技术考试不得向考生收取考务费,所需费用由考生所在学校从信息技术教育费中按照每个考生6元的标准列支,统一作为信息技术考试练习系统、考试系统以及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组织信息技术考试培训工作、考务工作经费。

    九、组织管理

    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各县区、市直学校等单位,进行考前考务培训、考试巡视员培训、考试巡视等各项工作;各县区、学校要制定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要组织做好二级培训工作,并于考试前将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培训情况报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

    十、考试总结

    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学校要认真总结,并将考试工作的总结及成绩分析报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以便此项工作的完善与提高。

    市信息技术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805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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