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流行性脑脊髓炎等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中发生。要明确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一旦出现疫情要立即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切实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疾病 防控 工作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
吉林省教育厅(通知)
吉教体字[2006]4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厅直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地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把文件内容和工作要求作为春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培训和检查内容,传达落实到学校,切实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学校 传染病 防控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