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2004年、2005年,我司连续两年组织了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展示了中职学生的文明风采,对丰富学校德育实践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我司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活动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 “我爱我的专业”、“创业之星”、“我身边的诚信”征文比赛;
2.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3. “职业生活”摄影比赛;
竞赛具体要求和参赛办法见附件。
二、参赛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经校内比赛评选后推荐作品参加全国竞赛。
三、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浙江亚龙教仪有限公司、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教育与职业杂志、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职教论坛杂志、职教通讯杂志、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2.竞赛活动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黄 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副主任委员:王继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余祖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长)
委 员:王军伟(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所广一(教育科学出版社社长)
叶 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
蒋乃平(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委员会德育课程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成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副主编)
秘 书 长:王扬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处长)
副 秘书长:刘宝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副处长)
3.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总结前两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经验,并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中职学校德育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
4. 各参赛学校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把组织竞赛活动作为推动《大纲》贯彻实施的一项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在全国竞赛中的获奖作品,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第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