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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   8月22日,全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教育系统要把中小学乱收费作为一条“高压线”,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触电”。当日,市政府与市教育局、各县区签订了治理学校乱收费责任状。
          会议要求,教育系统要把中小学乱收费作为一条“高压线”,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触电”。坚决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政策,严格按照我市核定的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具体标准收费。“一费制”中的杂费收入,只能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及基建等项开支。杂费及住宿费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收费时,要分别开具正规收据、缴款书,分别核算。中小学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每个学校都要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及“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凡县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学校制定的与国家、省现行教育收费政策相抵触的收费文件和教育收费项目、标准,要立即废止。市教育部门设立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5318997,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会上,市政府与市教育局、各县区签订了治理学校乱收费责任状:县区中小学发现一起乱收费,当事学校校长、教育局长、分管教育的副县(区)长自愿引咎辞职;市直中小学发现一起乱收费,当事学校校长、市教育局长自愿引咎辞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公开检查。只要有一个县区出现一起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市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市长做出公开检查;只要有一个县区出现两起以上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市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市长自愿引咎辞职。
     副市长张存金出席会议。......
    本文标签: 菏泽中小学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