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此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0名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到经济强村(社区)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广纳贤才,新泰市在6月7日的《泰安日报》上发布了《新泰市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简章》,明确了招聘范围和条件、招聘办法及录用后的待遇。公开招聘工作将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由乡镇(办事处)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录用人员是党员的,明确为村(社区)书记助理或党组织副书记,不是党员的,明确为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录用人员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并办理人事代理,月薪在1000元以上,并按有关要求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和安全保险;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在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计入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