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同意2006年秋季继续在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进行专升本招生改革试点,报考对象、报考资格、电子预注册、招考工作日程和其它相关规定按沪教委学〔2006〕33号和沪教委学〔2006〕4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