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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同学写作文,没有良好的审题习惯。他们一看到题目,连题意也没有弄明白,就匆匆下笔。结果呢,写出来的文章“离题万里”。有一次作文考试,老师结合9月10日的“老师节”,出了《我尊敬老师》一题。有一个同学一看到题目中有“老师”两字,就以为是要求写老师,于是他就动笔写起自己所尊敬的老师来了:一写老师的外貌;二写老师带病坚持工作、冒雨进行家访等感人事迹;三写老师受到大家的称赞。结果他这一篇作文得了个“不及格”的分数。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他把《我尊敬老师》误为《我尊敬的老师》了,没有仔细审清题意。前者没有“的”,后者有一个“的”,有“的”没“的”大不一样!

        《我尊敬老师》,写谁?写“我”;做什么?“尊敬老师”;怎么尊敬?这就要求“我”从自己的学习生活中选择一两件这方面的事,或雨天给老师送伞,或为老师做一根精致的教棒,或冬天里给老师的椅子做个棉花垫,或以改正一个错误作为尊师的实际行动,等等。这要因每一个同学的情况而异。

        《我尊敬的老师》,写谁?写“老师”;怎样的老师?“我尊敬的老师”。老师为主,“我”为陪衬。老师为什么受“我”尊敬?这就要求“我”从老师的许多值得“我”尊敬的事例中,选择一两件典型的事例,具体、生动地写出来。

        可见,这两个作文题,一个有“的”,一个没“的”,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写作的对象、选择的范围都发生了变化。由此看来,审题这一步不可忽视。因为审题是否正确,将决定全篇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决定构思是否合理。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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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 作文 写作 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