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内容包括:规定学校的房产和设备不得以出租、承包、合作经营等方式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网吧;校内上网场所必须通过学校校园网接入互联网,建立IP地址分配使用逐级责任制,落实用户实名登记制度;规定校内上网场所时间,其他时间,不得提供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上网服务。(刘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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