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考生报名资格由市、县(区)卫生局科(医)教科(处)负责审核,省、部(委)属驻穗医疗机构的考生由广州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核;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由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审核。
考生到卫生部门办理资格手续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在职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真实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