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准则,遵照民办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围绕促进和发展我市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本着“务实、求真”的原则,组织以调查研究、专项评估、信息交流、学术研讨、传播经验为主要活动内容开展相应工作。
全年工作要点是:
一、开展民办学校“级别评估评定”的试评审活动。
1、修订下发 “牡丹江市民办学校级别评定细则”。
2、各校进行自查自评,并提出审报报告。
3、组织评审组对审报学校进行试评审。(评审组工作方案另定)。
4、写出评审终结报告,报市教育局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首批级别学校名单。
二、对市区民办教育情况进行调研。
1、对市区民办学校进行分类普查登记。
2、对参加首批民办学校等级评定的学校进行重点调研。
3、对协会会员学校发放证书。做好接纳新会员学校工作。
4、召开部分民办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民办教育协会工作意见。
三、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监控机制。
1、提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初步意见。
2、掌握民办学校招生、就业或升学及社会信誉等相关信息。
四、建立民办学校师资管理制度。
1、民办学校专任教师队伍造册登记。兼职教师分类统计。
2、制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的相应制度。
3、筹建民办教师队伍管理机构。
五、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做好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先进单位推荐工作。
2、召开民办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3、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
4、组织教育教学观摩考察。
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1、坚持理事会例会制度。
2、坚持会长、副会长分工负责制,所联系的学校工作要落到实处。
3、为沟通信息,加强联系,拟试办《民办教育简报》。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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