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制订的依据是什么?
答: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
2、2006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信息公开的原则,落实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依法规范小学、初中各类学校的招生和入学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政能力,公开、公平、公正,使小学、初中招生和入学工作成为“让党放心,人民高兴”的阳光工程。
3、户籍统计的基准日是怎样规定的?
答:我区小学、初中学生户籍的统计基准日为2006年2月28日。
4、何谓“免试就近入学”?
答:(一)“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都必须依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
(二)“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5、小学招生对象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小学招生对象为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6、公办小学新生怎样“免试就近入学”?
答:户籍在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掘石港以西)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按照小学对口入学方案(见附件一、二)升入对口小学。户籍在朱泾镇东部(掘石港以东)的升入新农学校。户籍在其它镇的适龄儿童升入对口镇小学,一个镇有二所以上小学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
附件一:2006年石化城区小学入学方案
石化一小:一村 二村 三村 四村 西区 随塘河 集体户等
石化三小:六村 八村 十一村 十二村 十三村 十五村等
石化四小:七村 九村 十村 金海岸等
石化五小: 北区 临桂路 桥英公寓 新金山公寓 园中苑 欧洲城 金浦花苑等
二实小: 山龙新村 书香门第 卫龙小区 紫薇苑 三岛龙洲 棕榈湾金天地等
海棠小学:海棠新村 东泉新村(含玲桂花园) 山鑫阳光城等
东礁小学: 东礁新村(含紫藤苑) 振阳新村 辰凯花苑 山鑫公寓 东岭豪苑等
临潮小学:临潮新村 梅州新村 海浒新村等
附件二:2006年朱泾镇西部小学入学方案
一实小:国道以北,人民路、东风路以东(不含临源二村、珠溪苑)
秀州村 东林动迁基地 秀州苑 秀州阁 景富公寓 凤翔东村 钟楼新村临源一村 罗星新村 东林街(人民路以东) 东林苑 临仓街 鸿越华庭 星东花苑 沈浦泾路及以东等。
朱泾二小:国道以北,人民路、东风路以西(另加临源二村、珠溪苑)
万联村 秀南新村 秀州新村 红菱苑 金昌苑 北圩新村 凤翔新村南圩新村 南圩花苑 珠溪苑 临源二村 临源三村 万安新村 红旗新村 朋鑫 苑 西林街 榆松苑 文化路 公园路 城中路 胜利新村 东林街(人民路以西) 广福街 新汇街 南横街 仓桥街 公园新村 东风新村等。
朱泾小学:国道以南
待泾村 新泾村 蒋泾村 大茫村 东方红村 民主村 金龙新村 水上新村金玉良苑 汇佳新苑 深海豪庭 华光紫金苑 弘泽阳光城 健康南路 卫生路 罗星南路 沈浦泾南路、城南动迁基地等。
7、公办初中新生怎样“免试就近入学”?
答:石化城区小学毕业、结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对口升入公办初中(见附件三)。朱泾镇小学毕业、结业生,东部(掘石港以东)的升入新农学校;西部(掘石港以西)的分别对口升入西林中学或罗星中学(见附件四)。其它镇的小学毕业、结业生对口升入镇中学,一个镇有二所以上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
附件三:2006年石化城区初中入学方案
(一)石化四中
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八村、十一村、十二村、十三村、十五村、梅州新村、西区、随塘河、东礁新村、紫藤园、园中苑、桥英公寓、新金山公寓、临桂路、北区、欧洲城等。
(二)平乐中学
六村、七村、九村、十村、海棠新村、临潮新村、海浒新村、金海岸花园等。
(三)蒙山中学
山鑫阳光城、东泉新村、辰凯花苑、山鑫公寓、山龙新村、卫龙新村、紫薇苑、棕榈湾、世纪城、东岭豪苑、三岛龙洲、书香门第、振阳新村、金天地等。
附件四:2006年朱泾镇初中入学方案
1、朱泾镇小学毕业、结业生,东部(掘石港以东)的按户籍对口升入新农学校。
2、西部(掘石港以西)的按户籍分别对口升入西林中学或罗星中学。
(1)西部的下列地段属罗星中学学区:
万联村 秀州村 金昌苑 秀南新村 秀州新村 红菱苑 秀州苑 秀州阁 景富公寓 凤翔东村 钟楼新村 鸿越华庭 星东花苑 临源一村 临源二村 珠溪苑 罗星新村 沈浦泾路及以东 东林街(人民路以东) 东林苑 临仓街(东风路以东)等。
(2)西部的其它地段属西林中学学区。
8、石化城区的招生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石化城区的招生范围为:东起松卫南路,西迄学府路,南始大海,北至金山大道,另含金海岸。
9、小学、初中班学额是怎样规定的?
答:公办、民办小学和初中新生班学额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经教育局批准开展小班化教育试验的小学,班学额控制在25人以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班学额者,须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施行。
10、对外区县户籍的跨区县就读学生,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户籍在本市外区县的跨区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结业生,应于2月28日前决定去向。回户籍所在地就读者须在现就读小学填写《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申请表》,本区不再安排入学;需继续在本区就读者,须在现就读小学填写《跨区县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父母在金山工作、居住等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对口入学。
11、哪些对象在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就读须由教育局作出统一安排?
答:(1)凡小学在乡镇就读,但在2006年2月28日前已取得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户籍的本区户籍学生,如需回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就读,须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本区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准后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作出统一安排。
(2)凡小学已在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学校就读,户籍尚不在石化城区、朱泾镇西部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上述两地区初中继续就读者,须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本区户籍学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准后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作出统一安排。
(3)凡学生户口系与第一程序监护人户口分设的寄住户口,由教育局核准后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作出统一安排。
12、对小学在石化城区就读户籍在金山卫镇的学生,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小学在石化城区就读户籍在金山卫镇的学生回金卫中学就读。
13、有特殊困难需跨学区借读的学生怎样申请借读?
答:本区户籍的其它新生,因特殊困难需跨学区借读者,须先向学区所在中学提出借读申请,填写《本区户籍学生跨学区借读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校长同意签章后,再与跨学区就读学校联系,跨学区就读学校校长同意签章后报教育局。经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办理跨学区借读正式手续。
14、公办学校举办体育、艺术特长班是怎样规定的?
答:公办学校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实验班和特长班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小学不得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艺术班。公办初中如举办非学科类的体育、艺术班,须于2006年2月28日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经批准后方可举办。体育、艺术班的招生对象主要本校学区内的生源,凡跨学区的生源必须具有区教育局颁发的小学特长生证,且与认定项目相一致。各校艺术类特长班招生仅可以举行艺体方面的技能测试,不得举行其它测试。招生时间要符合教育局的规定,不得提前。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示。
15、公办小学新生怎样报名?
答:由教育局发出入学《告知书》,小学新生须凭对口入学《告知书》报名。公办小学不得擅自接受无对口入学《告知书》的学生报名。
16、公办初中新生怎样报名?
答:由公办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新生携带入学通知书和户籍证明去公办学校办理验证手续。
17、学校招生计划可不可以突破?
答:各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不得突破,不得计划外招收借读生。
18、对我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是怎样规定的?
答:(1)金盟学校 小学4个班,160名学生;初中6个班,240名学生。
(2)师大实验中学 初中6个班,240名学生。
(3)金中中学 初中4个班,160名学生。
19、民办学校新生怎样报名?
答: 由教育局统一制作民办学校预备班新生报名表,通过小学分发到应届小学毕业生手中。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志愿,并于5月20日由学生家长交到石化少年宫或朱泾镇万安街920号(原教育局)。学生可自主填报1至3个志愿。
教育局根据学生选择志愿的顺序将名单分批次投放给相应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按名单发出报名通知。民办初中学生家长接到通知以后按指定时间去报名学校递交《学生成长记录册》(小学四、五年级)。
民办小学报名可直接去金盟学校,时间为5月21日,报名时须递交入学《告知书》。
20、我区民办学校怎样招生?
答:民办学校要先制订自主招生办法报教育局,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招生时,民办学校须严格执行“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的规定,按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
民办小学“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化考试(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不得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的方式招收新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录取学生,面谈方案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民办初中的招生将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册》和综合评价自主录取。
21、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有何规定?
答: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得收取入学保证金。不得向小学有关人员发放优秀学生推荐费等。
22、对外区县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 外区县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须经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准。6月30日前,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向我区教育局发出联系单;7月5日,在市教委规定的地点办理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学生材料集中交换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23、属人才引进子女的外省市户籍学生怎样报名入学?
答: 外省市户籍的新生,如需在本区公办学校借读,属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小学为6月14、15日;中学为7月6、7日)携带人事局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根据本区招生的实际情况作出统一安排。
24、其它外省市户籍学生怎样报名入学?
答: 外省市户籍的其它新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小学为7月1、2日;中学为7月29、30日)自行去公办学校办理借读申请手续。各公办学校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应积极吸收外省市借读生入学。
外省市户籍的新生,也可到外地民工子女学校或公办初中附设民工子女班申请就读。
申请者应携带户籍所在地政府出具的证明、父母亲在沪的务工证明、父母亲在沪的居住证明、学籍及健康证明等材料。
外省市户籍的的初中新生家长须书面承诺: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25、民工子女学校如何招生?
答: 民工子女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8月5日起,外省市户籍学生向民工子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26、公办学校违规招生如何处分?
答: 凡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试和面谈)方式招收学生的,或有其它违规招生情节严重者,由区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对学校年终考评予以扣分。
27、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如何处分?
答: 凡民办学校有不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的、超计划招生的、以选拔测试和面试方式招收录取新生的,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
28、教育局的招生信息怎样发布?如何查询?
29、教育局负责招生的是哪个部门?
答: 具体组织实施小学、初中招生的部门为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57932039(小学)、57931825(中学)。
30、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是什么?
答: 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579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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