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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省招考办 2006 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营口市 2006 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一、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从 3 月 10 日起 至 3 月 19 日 结束, 3 月 22 日上午 11:00 前市(县)区招考办将报名数据(含考生报名信息与照片)一律用光盘,一式两份,分别上交市招考办计算机室和普招科,并备份。

        二、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在市招考办统一布署下,以市(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办法严格执行省招考辽招考办字 [2006]60 号文件规定。

        1 、考生户口必须在营口地区。

        2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县)区招考办报名。

        3 、往届生(含回户口所在地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一律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考办指定地点报名。

        4 、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效证件到市招考办普招科办理资格认定手续,然后回所属市(县)区招考办报名。

        5 、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

        ( 1 )应届毕业生:考生所在学校审查、提供考生学籍序号和反向小综合会考准考证号;并审查考生原始户籍证件,登记考生身份证号、留存户籍复印件。同时填写《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登记表》

        ( 2 )往届生:考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须到原毕业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年龄在 16 周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由公安机关出具带照片的证明;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 3 )回户口所在地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持户籍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就读地开据的学籍、成绩证明(学籍、成绩证明需加盖所在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籍专用章)。

        ( 4 )同等学力考生(含其它考生):考生持最后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考生所在单位、社区或乡镇出具的学力证明。

        ( 5 )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持户籍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报名证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市(县)区招考办统一办理),报名时同时办理少数民族考生资格认定。

        6 、考生资格审查办法

        ( 1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办法和学校、市及市(县)区招考办三级审查办法。

        ( 2 )报名时,考生必须填写《 2006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校验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所有考生签名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代签。

        ( 3 )应届高中生资格审查办法: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查考生户籍(身份证号、户口簿号)、学籍(考生学籍序号)、考籍(反向小综合会考准考证号)和民族,填写市招考办统一印制的“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备存,一份交由市(县)区招考办复核认定。市招考办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学籍数据库和会考数据库进行再复核。

        ( 4 )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办法:市(县)区招考办专人审验考生报名所持证件,留存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组织考生填写“营口市 2006 年高考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资格审验表”,填写《 2006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于报名结束后在域内高中公示同等学力考生名单和身份证号,市招考办负责对上述三类考生再审核。

        ( 5 )报名时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的“民族”信息,考生“民族”特征的审查作为市(县)区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以报名时考生的户籍为准。报名结束后,考生的任何信息均不得改动。

        ( 6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重点放在严禁“高考移民”、严禁将往届生当作应届生报名、严禁高中在校生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上。市(县)区招考办要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对于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考生伪造学籍档案材料的,将提交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几点要求

        1 、各市(县)区招考办要切实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布署、规范管理、严明纪律,确保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2 、认真执行省、市有关高考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认真落实考生资格审查认定责任,确保报考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

        3 、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市(县)区招考办主任和高中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籍、考籍工作的教导干事,分管考生资格审查认定工作的招考办工作人员和负责考生信息采集的计算机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认定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公开透明,责任追究办法。要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绝对安全,在没得到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泄漏考生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原则上不在允许进行修改。凡经市招考办审核复查发现问题的以书面形式均予以通报。

        4 、各市(县)区招考办要在严格审验考生报名资格基础上,认真填写“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统计表”和“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应届生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统计表”,并于 3 月 22 日 连同“少数民族”考生报名信息光盘(附打印名册)一并上报市招考办。

        5 、各县(区)于 3 月 9 日 晚 4 点前,将本县(区)中学代码库报送计算机室。

        6 、考生按规定缴纳高考报名费。

        7 、各市(县)区招考办请于 3 月 24 日 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和《 2006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考生号顺序)和高考报名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招考办普招科。

    附件:

        1 、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登记表

        2 、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考生和同等学力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统计表

        3 、营口市高中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资格审验表

        4 、辽宁省招生考试数据信息修改审批表

        5 、营口市 2006 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综合报表

    营口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 〇〇 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1 :

    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应届毕业生

    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登记表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考生姓名

    民族

    户 籍

    学 籍

    考 籍

    备注

    身份证号或证件名称

    年班、序号

    反向小综合会考
    序号或其它证明

    验证、认定人签字:

    分管学籍
            签字:
    教导干事

    学校(年组)负责人签字:

    校长签字:

    注: 此表一式两份,市(县)区招考办、中学各一份 。

    附件 2 :

    营口市 2006 年高中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考生

    和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统计表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考生姓名

    户 籍

    学 籍

    其 它

    备 注

    身份证号或
    证件名称

    毕业证书编号或最后学历证号

    学籍、成绩证明或
    学力证明开具单位

     

    验证、认定人签字:

    市(县)区招考办盖章:                         月      日

    附件 3 :

    营口市高中往届生、回户口所在地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资格审验表

    年     月     日    

    编 号

    考生报名号

    考生姓名

    民 族

    考生户口
    所 在 地

    审验

    意见

    审验人签字:

    市(县)区招考办盖章:

    注:此表连同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由市(县)区招考办备存。

    附件 4 :

    辽宁省招生考试数据信息修改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修改申请:

    申请修改人签名:                 

    市(县)区招考办意见

    经手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招考办意见

    审批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省招考办信息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省招考办主任或分管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市招考办修改人 ( 签名 )

    年     月     日

    附件 5 :

    营口市 2006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认定综合报表

    市(县)区招考办:(盖章)                                                 年     月     日

    单 位(中学)

    应届生数

    往届生数

    少数民族生数

    回户口所在地数

    同等学力数

    备 注

    总 计

    注:1 、此表一式两份,市及市(县)区招考办各一份;

        2 、此表请于 3 月 22 日 连同考生报名信息库一并报送市招考办。

    营口市招考办

    2006 年 3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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