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奖励计划,我省每年从省内高校选派400名左右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县学校任教,服务期5年,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每年2000元。我省每年从高招统筹出一定名额,用于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为农村中小学培养师资。
鼓励和引导城镇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高等院校、城镇中小学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对口支援的农村中小学支教,农村中小学也要选派优秀教师到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中小学跟岗学习、进修提高。
适当增加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的结构比率,引导县域内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中小学流动。严禁挤占挪用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比例,力争教师编制适当向农村中小学倾斜,把更多的师资投放到农村教育教学第一线。尝试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师资紧缺的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教师特设岗位和周转编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岗任教。
要建立健全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高校新聘青年教师和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期限应不少于一年。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以及参评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帮扶和支教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评估、城镇中小学达标晋级的重要考核指标。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评价地方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和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施省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用五年时间实施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选拔培训1万名农村骨干教师和1000名农村优秀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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