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快速崛起”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四个南昌”建设,进一步唱响“学在南昌”品牌,推进南昌教育快速和谐发展,决定4月份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快速崛起”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为此,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快速崛起”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上下创新创业、共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推进南昌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晓武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喻水保、王安娅、邵梅珍、黄小华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李春明担任,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教育督导室、机关党总支、教育科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开发区、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教育办公室) ,各直属学校(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三、活动项目及责任单位
1、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时间贯穿全月。重点开展7大活动:(1)在南昌教育网站开设专题、专版、专栏,及时报道全系统全民创业重大活动,宣传全民创业先进典型,为开展“宣传月活动”提供强大舆论支持。(2)在《南昌教育》举办“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快速崛起”论坛,刊发系列评论、言论、文章、消息、通讯和综述,优化全民创业舆论环境。(3)组织悬挂宣传标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单位)在所在地街道、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标语不少于1幅。(4)举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研讨会。(5)举办树立社会主义荣誉观演讲比赛;(6)开展“知荣誉、树新风”主题道德实践活动;(7)开展“学习党章、加强党建”知识竞赛活动。
牵头处室:局办公室
责任处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所、思政处、机关党总支
2、举办南昌汽车机电学校与北大青鸟阿博泰克联合办学新闻发布会。时间定于
牵头处室:职成处
责任单位: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3、举办南昌市第三届职业教育校(院)企协作会暨江西大宇学院第十一届人才集市。时间定于
牵头处室:职成处
责任单位: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
4、举办南昌市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届“创业杯”专业技能竞赛。时间定于
牵头处室:职成处
责任单位: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主题词:教育 和谐创业宣传月 方案
主 送: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新区社管局(教办),市属各学校(单位)
抄 报:市创业办
抄 送:局机关各处室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5份)
“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1、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快速崛起。
2、提高全民创业意识,提高自主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3、诚信为本,文明经商。
4、全民动员、全民行动,投身创业、振兴南昌。
5、坚持科学发展,推动全民创业,构建和谐社会。
6、全民创业,发展经济。
7、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主创业。
8、千军万马闯市场,千家万户创大业。
9、百姓创农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
10、科技创业,科技兴业。
11、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致富,以创业促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