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中共河北省委高校工委、河北省教委《关于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经河北省第六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定,评出河北省第六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04名。现将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人事处(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邮编:050061,电话:0311-87041480)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