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们网!                                                   鼎誉推广助手 长沙网站制作 长沙营销型网站建设 长沙成交型网站建设 更多友情
  •   3月27日上午,铁岭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民办铁岭市龙翔学校违法擅自停止办学引起纠纷一事进行了通报。


        3月24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民办铁岭市龙翔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交了停止办学申请,市教育局经研究后于当日16时30分,当面向该校执行董事黄杰、副校长张军宣布,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暂不同意龙翔学校停止办学,并要求学校要按正常教学秩序上课,务必要保持学校稳定。


        25日,市教育局对龙翔学校整体情况进行翔实调查,并于26日到龙翔学校宣布了有关决定。主要内容为,龙翔学校事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宣布停止办学,停课属违法行为;龙翔学校必须做好学生复课与就学安排,确保学生正常上学;如果学校董事会同意停止办学,必须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资产清算,经相关部门验收之后方可停止办学;如果停止办学,学校举办者必须到场处理相关事务,同时要求学校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退费,理清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妥善安置好学生和教职工。


        但是,龙翔学校拒不执行市教育局决定,并以维修校舍为名,违法擅自停止办学,并恶意散布消息,致使150位学生和家长愤怒地前往学校索要学费,造成与校方的纠纷。


        为平息纠纷,26日,市教育局组成工作组前往龙翔学校作调解工作。当日,市政府主管领导等到该校了解情况。随后,市政府做出决定:龙翔学校擅自停止办学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属违法行为,市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家长要求孩子尽快就学等要求是正当的,政府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尽快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市政府要实现“两保”,一是保学生受教育不受耽误。家在本市的学生,可根据家长意愿,3日内让学生就学;家在外省、市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铁岭或回原籍就学,市教育局予以沟通协调,出具证明,给予关照。二是确保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及《辽宁省民办中小学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尽最大努力,强制法人返还学费及欠款,减少学生和家长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要尽快将龙翔学校法人代表传讯到铁处理善后事宜,清产核资,偿还当事人债务;要做出现有在校生的生活安排工作,立即恢复供水、供电,确保师生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目前该校供水、供电已经恢复。铁岭县公安局已将龙翔学校执行董事黄杰、副校长张军、出纳屈智国监控,并查封了学校财会室。


        据介绍,民办铁岭市龙翔学校创建于2003年6月,现有学生320人,其中铁岭本地188人、外地132人。

    ......
    本文标签: 铁岭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