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参加全国第六届和省第七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准备工作, 市教育局决定2006年5月8日举办营口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市教育局、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全市中小学各学科(含综合实践活动及特殊教育)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国家、省、市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未获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均可以申报参评。
三、推荐自制教具比例要求
教师作品占85%,学生作品占15%。小学教学的自制教具不少于推荐作品的40%。
四、奖项设立
设立一、二、三等奖,增设自制教具能手奖和组织奖(参照省教育厅补充通知的申报条件)。
五、申报方法
各市(县)、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将参评作品和申报表、自制教具能手奖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及组织奖人候选名单,一式两份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技术装备处。
附件:
1.2006年营口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
2.2006年营口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学生作品申报表
3.2006年营口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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