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本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原国家教委(87)教学字012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职教师资班继续面向本市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招生。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正式下达,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
3.平时学习成绩优良,热爱教师工作,具备教师基本素质;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6.报考专业与现学习专业对口或相近;
7.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体态正常,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三、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手续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办法(详见《北京市2006年部分高等学校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职业学校要将报考条件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
四、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与报名同时进行。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填写并注明能否走读(注意:一定要填写在志愿表中的师资班栏目内)。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院校及专业。
五、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分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
文化课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
文化课命题参照职业高中和中专教学大纲,不超出《200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职班招生语文、数学、 英语考试说明》的内容。
各科满分150分。
考试时间安排:
6月7日(星期三) 6月8日(星期四)
上午 9:00-11:30 语文 9:00-11:00 英语
下午 3:00-5:00 数学
语文、数学、英语统考课考试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安排,专业课和专业技能课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县)高招办统筹安排。
七、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职教师资班的录取工作在高职班录取之前进行。根据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结合专业课和职业技能课的考试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各种照顾对象的录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招生学校于7月31日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二十日之内传报北京市高招办。
八、就业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职教师资班的学生毕业后在本市中专、职业高中、技校范围内按有关政策双向选择就业。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和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和单位将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