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继续在2006年5月经过批准的普通高等院校中进行招收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的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包括:报考条件;报考方式、招收“三校生”的高等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三校生”资格审核工作;“三校生”报考高等院校专业大类对口的审核工作;报名办法和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