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们网!                                                   鼎誉推广助手 长沙网站制作 长沙营销型网站建设 长沙成交型网站建设 更多友情
  •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的文件精神,华宁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的收费工作,提前召开校长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早宣传、早安排、早落实,在广大师生和群众中广泛宣传,让惠及百姓的政策家喻户晓,确实实行“阳光收费”。
    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支出,不允许向学生收费来解决。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和卧具,不得向学生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学生需要教辅材料时,由学生自己在图书市场购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的学生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即免除课本费、杂费、学具费和适当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要求学校在校园显眼的位置规范地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公示内容包括免除学费和杂费政策、收费项目、标准、代收项目、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
    教育局还及时下发了《华宁县教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华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通知》,要求学校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校长就地免职,相关人员直接追究责任。【张绍兰】......
    本文标签: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