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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顾朝芬)今年春季学期开学,我市881490名在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享受到国家免除学杂费的政策,目前中央、省、市投入春季学期免除学杂费的3404.52万元经费已下拨到各学校。
          按照国家政策,今年西部地区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我市享受免除政策的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也就是说,我市除在麒麟城区、宣威市区公办学校就读的6万多名学生以外(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享受免除政策),在各县及农村公办学校就读的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免除学杂费的经费投入由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14%,市级财政承担6%,按照农村小学每生每年54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84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104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134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150元的标准,分学期下拨到各县财政特设专户,再拨付到各学校。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去年实施对农村贫困学生免除书费、杂费和补助寄宿制学校贫困学生生活费的政策,已免除28万多名学生的书费,补助4.7万多名贫困学生的生活费。我市今年免除88万余名学生的学杂费,将进一步减轻农村教育负担。我市的免除政策将逐步推进,因此现阶段未享受到免除政策的麒麟城区、宣威市区学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享受到,但享受免除政策的对象不包括在私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在麒麟城区、宣威市区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也暂时不能享受。......
    本文标签: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