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有关重点中学: 目前我省教育整体上比较落后,需要解决克服的问题和困难较多。我省学校网络建设存在的问题也较多,主要表现在:各自为阵,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没有统一的技术和建设标准,网络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维护管理困难,运行费用高,校际之间不能互联,缺乏信息资源交流共享,重复购买软件,资金浪费较大等。实践证明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教育信息化标准,对全省教育网络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分步建设海南省教育城域网。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南省农村教育十年发展规划》,根据我厅2005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安排,决定今年启动海南教育城域网重点中学校园网络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工程),在一定区域内建设教育城域网,结合我省实际,多、快、好、省地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的最佳模式,尽快发挥教育城域网的优势。 一、项目工程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精神,遵循信息技术要求和规律,坚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推广、重在应用”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加大投入、技术、培训、指导、维护等工作力度,争取利用1年时间完成省、市县重点中学建网联网任务,并投入使用。 1、编制海南省教育城域网建设总体方案。 2、扩建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增加核心交换机,扩大接入能力,开发应用软件平台和资源系统,使之逐步形成全省教育信息互联、互动、交流、资源共享和远程教育的网管中心和资源中心。 3、建设23所省、市县重点中学校园网:新建大型网12个,中型网2个,小型网4个,改造网络5个。重点中学校园网是省教育城域网系统的重要组成。 4、开发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校园网应用软件资源平台。 5、架构10兆光纤互联省网络中心与重点中学校园网。 二、项目工程概算和来源 (一)工程概算 1、建23所重点中学校园网,1030万元。 2、购置安装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和各学校校园网应用软件平台,80万元。 3、租用电信部门23条10兆光纤将省网络中心与各校园网互联,共需27.6万元/年(每校1.2万元/年)。 4、统一租用国内3所名校(中学)网上教学资源,48万元/年。此资源通过教育城域网实现全省共享。 5、购置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核心交换机,100万元。 6、举办网络管理、软件开发、资源应用等培训费,5万元。 1、省教育厅补助614万元。其中: (1)建校园网补助464万元; (2)购置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核心交换机100万元; (3)购置安装省教育厅网络信息中心和各学校校园网应用软件平台40万元; (4)举办本项目工程网络管理、软件开发、资源应用等培训5万元; (5)本项目工程实施管理费用5万元。 2、重点中学配套677.4万元。其中: (1)建大型网络的每所学校(海师附中、海南特殊教育学校、琼山中学、文昌联东中学、万宁中学、陵水中学、屯昌中学、澄迈中学、临高中学、那大中学、八所中学、乐东中学)应配套38.04万元(建网设备33万元,租用光纤1.2万元,安装应用软件平台1.74万元,租用名校资源2.1万元)。 (2)建中型网络的每所学校(定安中学、昌江中学)应配套29.79万元(建网设备24.75万元,租用光纤1.2万元,安装应用软件平台1.74万元,租用名校资源2.1万元)。 (3)建小型网络的每所学校(琼中中学、五指山中学、保亭中学、白沙中学)应配套21.54万元(建网设备16.5万元,租用光纤1.2万元,安装应用软件平台1.74万元,租用名校资源2.1万元)。 (4)需改造原有网络的每所学校(国兴中学、海南二中、文昌中学、三亚一中、加积中学)应配套15.04万元(建网设备10万元,租用光纤1.2万元,安装应用软件平台1.74万元,租用名校资源2.1万元)。 三、项目工程资金管理 整个项目工程投入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省教育厅补助资金和学校配套资金集中在省电化教育馆银行户,工程款由省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审核支付。 学校配套资金应在2005年6月30日前转付给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开户银行:农行海口市地矿大厦分理处,帐号:109001040000570)。 四、项目工程实施管理 (一)工程项目设备招标 工程项目由厅计财处委托省教学设备招标中心负责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履行本项目的各项投标业务。以入选的优秀技术方案为依据,尽快编写《工程实施招标文件》即《标书》, 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标书,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招标结果由省教育厅领导审批。 (二)项目工程管理 成立省教育厅项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由董学明副厅长任组长,成员由厅纪检组、计财处、基教处、电教馆、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立项、项目工程招标、项目工程实施、项目工程验收、项目工程使用追踪等各项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 (三)项目工程工期 (1)6月初召开的市县教育局局长、校长会议,签订项目工程责任书,争取7月初启动,2006年春节前完成校园网安装调试,实现重点中学、市县教育局、省教育厅互联互通。 (2)2006年5月前连接国内部分名校网站,开通远程教育资源系统,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四)项目工程验收 由省教育厅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工程技术、电教装备、教学科研等人员组成项目质量验收小组,对工程过程、竣工质量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凡未经省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准投入使用,并拒付工程款额。
二○○五年六月十日 |
文章出处:海南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