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2005)34号文件《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同时也为我校广纳艺术人才,更好的开展艺术教育工作,我校2006年将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特于2006年1月举办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文、理均可),天津考生必须通过天津市教委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
二、报考类别
1.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2.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1月9日、10日早9:00——晚6:00
2.报名地点:天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一楼大厅
3.考生到我校报名时需携带区、县招办或学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考生还需持天津教委颁发的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安排
时间:2006年1月10日、11日两天进行;
地点:天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五、考试内容
1.声乐类:(1)自选歌曲一首(民族或美声唱法)
(2)视唱(简谱、五线谱自选)
2.舞蹈类:(1)自选舞蹈一段
(2)基本功、摹仿
六、注意事项
1.凡参加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考试期间须自备演出服装,伴奏可用CD、卡带(需各备一份,以免出现跳盘等现象影响考试成绩)。
2.伴奏形式:(1)声乐类考生:a钢琴伴奏(可自带钢琴伴奏;考评中心也可提供伴奏)b伴奏带CD、VCD卡带均可
(2)舞蹈类考生:伴奏带只可用CD、VCD卡带。
七、联系人
罗晓颖老师 23766112
刘亚男老师 23766109
八、校址
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小南河西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乘车路线:公交汽车643路、903路、850路、观光2路下车倒乘高峰8路、963路、849路公交车直达我校)
九、备注
所有考生到我校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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