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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2年8月13日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1999年我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省已有4363名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他们把先进的观念、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带到农村,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同时也使一批掌握先进文化知识的年轻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起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选派、培养、使用工作,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我省全面落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力度,拓宽渠道,进一步落实好选派计划
    1.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要求,对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工作任务做以下调整: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15631个村级组织中都拥有1名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十五”期间,选派12500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级组织中工作,根据全省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十五”期间“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完成率为:沈阳、大连两市达到100%;阜新、铁岭、朝阳市达到60%左右;其他市达到80%左右。
    2.进一步拓宽选派渠道。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选派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并将其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统一管理。可采取的主要方式有:
    (1)面向社会公开选派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一般由各市统一组织选派,按就地就近的原则,择优录取。
    (2)从已经录用的县、乡两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中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干部到农村基层锻炼。也可将新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派到农村工作,并将在农村的表现作为试用期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采用“村来村去”的方式,选拔具有高中及相当高中文化的农民到大专院校进行定向委托培养。由各级政府提供部分补贴,并签订合同,毕业后回村工作。
    3.今后选派工作的重点应是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农业及村办企业所需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也应列入选派对象,选派人员的专业要尽可能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政策,落实待遇,为大学生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1.保证选派人员的报酬。从普通院校选派的毕业生,可由市、县、乡、村各级财政多方筹资,保证他们的报酬按时发放。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派往农村工作的人员,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应按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足额发放。采用“村来村去”方式培养的人员,其报酬由村委会决定。对于经济不发达、无力负担选派人员工资的地区,应尽量采取“村来村去”的方式,积极培养当地人才。
    2.各地在制定县(市、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时,要把已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且在农村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作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渠道之一。在补充人员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对于符合录用公务员条件的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辽人发[2002]18号)有关特殊职位考试的要求录用公务员,也可以直接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使“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成为改善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
    3.积极引导选派人员长期在农村工作。要采取措施鼓励“村来村去”的大学生长期在农村工作,并为他们在村级组织中任职或带领农民致富提供有利条件;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的在职人员(含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期满后,可以回原单位工作,也可以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继续留在村工作;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后选派的大学生,工作期满后应重点充实到乡镇机关工作。
    4.做好选派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鼓励工作期满的大学生走自主择业的道路,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工作期满的大学生提供各种职业介绍和中介服务,拓宽期满人员的就业渠道,逐步建立选派与择优录(聘)用、自主择业相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强化培训,规范管理,做好大学生的培养与使用工作
    1.加强选派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党在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同时要结合当前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高新技术、农业产业化的实际,确定符合当地特点的培训内容,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选派人员的考核工作。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跟踪管理,对选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政绩突出、能力强、深受当地农民群众欢迎的大学生,应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进行重点培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委以重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用人合同,回原单位工作或直接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积极为选派人员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本着充分信任、具体指导、热情帮助的原则,为他们通过选举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职务或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办企业经理助理等创造条件。
    4.发挥选派人员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各乡、村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区,鼓励他们领办、创办科技示范园、经济实体和企业,努力培养新型的农村产业带头人。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1.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是开发农村人才资源、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整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2.各级财政部门要适当安排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经费投入,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3.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要根据本地实际,在选拔、培养、考核、使用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4.要努力营造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表彰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先进人物的突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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