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查的情况看,我省教育收费经过多年的治理,各收费单位对教育收费工作都比较重视,教育收费行为一年比一年规范,依法收费观念进一步增强,乱收费行为明显减少。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其中主要存在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情况;收取择校费没有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而提高标准收取学生择校费;收费公示制度落实不好,没有建立永久性收费公示栏等;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收取初中升高中报名费;在义务教育阶段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办导读班,并收取费用;学校所收的杂费、上机费、取暖费被财政和教育部门按不同比例统筹平调。对存在的问题,七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组责令各被查单位立即纠正,将不合理收费及时退还学生,对于重大问题将进一步处理。 (作者: 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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