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们网!                                                   鼎誉推广助手 长沙网站制作 长沙营销型网站建设 长沙成交型网站建设 更多友情
  •   本报10月27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上获悉,从本月28日开始,我省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检查制度,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州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副省长许云昭出席会议并讲话。

      专报制度规定,各市州政府每年1月5日前,将本市州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省政府。检查制度规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市州政府要在事故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上报书面检查报告;一年内发生3起1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州政府要在第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20个工作日以内,向省政府上报书面检查报告。

      会议强调,国务院明确规定了“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原则,但在一些地方贯彻不力,以致部分新修道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此,我省还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决策责任制度,对不科学决策导致出现较多交通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据悉,今年保靖县“1.14”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政府立即责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两级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检查,并委托州政府进行责任追究。日前,省政府已作出批复,保靖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交警大队长、交通运管所副所长等6人因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落实受到行政记过、警告等处分。此外,今年常德石门“6·19”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也正在进行中。

    ......
    本文标签: 特大 大交 交通 通事 事故 故行 行政 政问 问责 责我 我省 省实 实行 行专 专报 报和 和检 检查 查制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