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新条例从12月15日起执行。新条例首次增加了有关论文写作中学术规范的内容,以 及违反学术规范的认定处理。并规定,北大本科生论文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50%者;已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30%者;被使用的他人观点构成该学术违纪作品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者;由他人替自己撰写论文和替他人撰写论文者都将被开除学籍。
此外,本科生已提交的平时作业、论文、实验报告等引用他人资料、数据和观点等,未作直接标注5至10处,或者该类不规范累计占总篇幅的10%至50%者;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者,将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依据有关条例不授予学士学位),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