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乱收费,成都市物价局要求学校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收取信息技术费;不得向符合文件规定并且是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等。
他们还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收取有关择校费用;严禁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不得扩大范围列支所谓“刻印费”、“目录以外非教材类书本费”、“报纸杂志费”、“机读卡费”、“试卷阅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