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考生报考对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有要求的专业(以下简称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专业)均须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报考省外院校组织加试的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专业的,联考和院校组织的加试均须合格。报考使用我省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考生只需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独立学院(本科三批)、民办院校的播音主持和编导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院校的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专科专业,录取均使用我省联考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专业联合考试合格线,是对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播音主持类和编导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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