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证书于2007年1月8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法:
1、考生本人领取的,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市会计学会培训考试办公室领取。
2、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市会计学会培训考试办公室领取。
二、领取地点:市会计学会(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
三、咨询电话:0769-22482696.
东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