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简介
湖北师范
湖北
音乐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非示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在文艺团体进行专业表演的能力与进行群众文艺组织、辅导的能力,以及进行表演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声乐、意大利语、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基础复调、钢琴即兴伴奏等。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 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广播影视、音像出版等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以及音乐编辑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和声、复调、曲式、配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间音乐概论、中国民族音乐。
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 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
主要课程:舞蹈基训(芭蕾舞、古典、现代)、古典身韵、民间舞、中国舞蹈意象论、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教程、舞蹈形态学、民间舞创编、剧目排练及表演、中学舞蹈教学法。
舞蹈学(舞蹈编导方向 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等从事编导教学、表演、研究、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训(芭蕾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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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浙江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杭州师范学院 |
安徽 |
1月15日开始 | 2月1-2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内蒙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内蒙古 |
湖南 |
2月27-28日 | 3月1-2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山东 |
3月1-2日 | 3月3-4日 | 山东济南市招办 |
山西 |
3月4-5日 | 3月6-7日 | 山西艺术职业 |
湖北 |
3月9-10日 | 3月11-13日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江西 |
3月15-16日 | 3月17-18日 |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广东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广东省音乐类统考 | ||
广西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广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江苏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江苏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河南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四川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四川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重庆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重庆市音乐类统考成绩。 | ||
甘肃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甘肃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辽宁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河北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河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黑龙江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黑龙江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四、考试科目、比例及要求
我校音乐类专业不分初复试,考生只进行一次考试,具体科目如下:
专业 |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比例 | 相关要求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声乐 | 35%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可无伴奏,也可请我校教师钢伴。 |
钢琴或器乐 | 35% | 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如有伴奏,自行解决。 | ||
形体与五官 | 10% | 形体测试与五官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声乐 | 声乐 | 80% | 演奏一首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钢琴 | 钢琴 | 80% | 演奏一首钢琴作品,加奏299以上练习曲一条。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器乐 | 器乐 | 80% | 演奏一首器乐独奏曲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新生进校后,可提出申请,参加考试,根据测试成绩安排到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学习。 |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
舞蹈表演 | 80% | 成品舞蹈一个、基本功测试、即兴模仿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学前教育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测试成绩,按比例发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的合格证;所有取得我校音乐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 |||
小学教育(音乐教育) |
五、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成绩查询: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可上网查询成绩,网址:www.zsxx.hbnu.edu.cn,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今年只邮寄过线考生合格证,未过线考生成绩单将不再寄发。
合格证发放:我校按1:3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六、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七个专业方向均为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音乐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请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
2、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在1.50米以上,携带肝炎病原者或其他体检受限的考生,请不要报考以上两个专业。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系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5、音乐类专业考试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6、音乐类专业考试考点安排及其他有关招生事宜,考生可在报名时向当地招生部门或省高招办咨询。
7、我校音乐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