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精神,为在我省高等学校进一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全面提升江苏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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