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2006〕150号
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成立石家庄市特级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文治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李冀生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推荐委员会,负责我市特级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指标及办法:省下达我市推荐指标35名(其中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4名),我市向各单位分配推荐指标66名(推荐指标见附表)。各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进行推荐,不得突破。中省直中小学按属地化原则,参加驻地县(市)、区的评选。各单位推荐人员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对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已有在职特级教师的一般不再推荐,严格控制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的申报。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各单位都要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特级教师的考核、推荐工作。推荐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拟推荐人选产生后,在本单位公示2—3天,以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各单位务于2006年9月10日前将推荐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县(市)、区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序号单位推荐名额单位推荐名额
1新华2一中2
2桥西2二中2
3桥东2五中1
4长安2十五中2
5裕华2二十四中2
6开发1正中2
7矿区1辛中2
8正定2实验中学1
9鹿泉2特教学校1
10栾城2市外师1
11井陉1市幼师1
12辛集2正师1
13晋州2元师1
14深泽1一职1
15无极2二职1
16藁城2三职1
17赵县2财会学校1
18高邑1职教中心1
19元氏2教科所1
20赞皇1
21新乐2
22平山2
23灵寿1
24行唐2
25小计41小计25
合计: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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