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们网!                                                   鼎誉推广助手 长沙网站制作 长沙营销型网站建设 长沙成交型网站建设 更多友情

  • 京人考函[2006]38号
    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11月11、12日进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6年
    11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
    11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8月23日至9月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三)首次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于2006年8月23日至9月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并选择资格审核点(见附件),在网上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资格审核表》需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资格审核表》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主管部门核实,在规定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按《资格审核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6年9月7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其它相应专业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请按首次报考程序进行操作。
      (四)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1月6日至11月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二○○六年八月十日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代码
    审核点名称
    审核点地址
    联系电话
    1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
    64165149
    2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64918613
    3
    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
    朝阳区劲松南路华威北里18号楼
    67799808
    4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向南100米)
    85965526、85966063
    5
    北京交通大学培训中心
    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培训楼(西门进入30米右转)
    51684706、51684707、
    51684709、51684114
    ......
    本文标签: 建造师 
  • 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