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市场火热的同时,
被骗者中以大学生为主,他们一是临校而租,二是合租为主。此外,还有各地利用暑期来京“充电”的学生,他们有单位代培人员、自费考研人员等。
典型案例
落入“房东”陷阱
电话联系后见面
今年7月初,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经济案件侦查队连续接到3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报案,称有一名20多岁的女青年将一套房子分别租给他们,3人发现上当受骗。
3人称,他们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离开学校后在外租房。
6月23日至27日之间,他们分别在互联网上和报纸上看到了一条租房信息,房子是两居室,在西直门附近,联系人姓刘,只留了手机号作为联系方式。
3人都是拨打手机找到刘小姐的,她在电话里与3人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接受苛刻条件
交付一年房租
见面时,刘小姐自称是房主,与其丈夫一起带着约来见面的学生去看了房,并出示了房产证和身份证。刘小姐与学生讲好价钱,房租是每个月2100元或者2200元,必须交付一年的,并且是现金。
就这样,刘小姐夫妇从两名学生手中收到各一年的房租,从另一名学生手中收到半年的房租,共计6万元。
三人入住时发现
房子被重复出租
一名学生住进不到半天时间,就在下午和晚上见到了拉着行李称自己刚租了这套房子的另外两名学生。3人相互说明情况,发现上当。
当他们再次拨打刘小姐的手机时,发现已经关机。
接到报案后,侦查员找到了房子的真正主人。他告诉民警,房子在6月初租给了一名年轻女性,但是不姓刘,她按照租房的常规交了3个月的房租,押了1个月的房租。
租房人调查
10名被访者 都曾在网上找房源
记者对今年大学毕业在京找工作的10名求租者进行了采访。10人都曾经在网上寻找房源,也都托朋友和同学找过房子。
其中,3人曾与网上的代理公司见过面,看过房,最终都由于房价或者房子不合适而没有租住。
7人在网上发布求租消息,这7人中的6人还写过小广告,偷偷地贴在小区的门口。
最终,这10人中3人通过正规中介公司找到房子,4人通过朋友介绍与人合租,3人通过网上消息找到房主直接租住。
交了看房费 却没看成房
张先生今年大学毕业后来京找工作,目前租住在朋友介绍的一套住房内,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刚来北京时的租房经历。
张先生说,起初他选择了网上的代理公司。张先生与代理公司的一名男性职员见面后,该男子电话联系了“房主”,通话后告诉张先生一会儿去看房。
随后,该男子收取张先生300元看房费。但在去看房的途中,“房主”打来电话说临时有事,不能去看了。此后,看房费没有退给张先生。
案件高发原因
毕业生租房 不法者趁机钻空子
警方分析称,以房屋租赁为由的诈骗案件在逐年增多,其中一房多租的形式最为常见。
从时间上看,此类诈骗案件有两个高峰期,分别是每年的春节过后和7、8、9三个月。前者是由于节后大量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需要租房,后者是大学生毕业需要租房搬出学校宿舍。
互联网以及报纸广告上发布的信息不能被有关部门进行逐一核实,从而给不法人员发布虚假信息带来方便,执法部门无法将打击落实。
中介调查
中介称要求房主
出示证件的原件
记者对位于安德路上的两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和链家地产进行了采访。两家门店的负责人称,对于房屋租赁他们都有详细的流程规定。
房主可以将房子租给中介公司,也可以登记出租信息。公司都会要求房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原件,进行复印后留存。
所不同的是,链家地产会在登记的时候向相关部门核实房产证的真假及房屋是否具备出租资格;我爱我家通常会在有求租客户看中房子后,三方签订协议时,对房产证的真伪进行核实。
据了解,两家门店都表示,现在正是一年中租房的相对高峰期,学生租房较为普遍,平均每天到门店进行咨询的有20多人。但是由于需要收取中介费(房租3000元以下的从承租人处收取),通常收取一个月的房租,很多人最终不愿选择中介公司。为此,我爱我家推出了给老客户8.5折、学生持学生证7.5折的优惠政策。
网上所留信息
多为代理公司
在互联网上,记者随意从某房地产网上寻找标注个人的信息来源,进入网页后可以看到有关房子的所在小区、租金、交通状况、户型与面积、家具设备等内容。
找到了5个西直门附近的两居室房源后,记者按照联系人留的电话拨过去,询问中对方表示并不是房主,也不是中介,而是代理公司,是帮房主代理房子出租的,租赁成功后从房主处收取费用。
执法困难
出租房屋不登记
省小事惹大麻烦
警方认为,目前的房屋租赁市场还不规范,虽然有法律法规约束,但是执行起来比较困难。上午,展览路派出所民警介绍,按照规定,房主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承租人的相关信息。
如果房主没有及时备案,社区民警要对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按规定办理的,依据相关条款,房主将受到处罚。
承租方如收到警方下发的告知书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也将受到公安机关处罚。但是,无论是房主还是承租人,很多人为了省事或者避免交税都没有进行登记。一旦由租房引发纠纷或诈骗案件,警方因缺少线索,调查起来会比较困难。
防范提醒
租住前单独看房
与房主见面看房时,要查看房产证、身份证,必要时需要有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决定租住后需要留存房产证的复印件,记住房主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租住前可单独前往,向周围邻居核实该房子是否属于房主,或者其他有关信息。
房租最好不交现金
建议房主设立账户,直接将钱打入账户。租房人万一受骗,警方可以从银行调取嫌疑人的有关资料。
查看中介的资质
选中介,宜挑选规模比较大的中介公司。要仔细查看两证,房产中介公司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以及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
如果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证书,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做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能做房屋租赁、买卖等中介业务;如果只有资质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则属非法经营。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看原件记注册号
看两证时,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并把注册号记下来。如果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协议内容看仔细。入住前,应该在房东的陪同下检查房屋设施、家具、电器等,确保这些东西完好无损。
付款方式“付3押1”
所谓“付3押1”是指第一次交房租时一次性交3个月的,并添加1个月房租作为押金,也就是共4个月的房租。
事件真相
伪造身份证房产证 先租房后重复出租
1 通过侦查,8月3日,侦查员将假房主抓获归案。据她交代,她姓韩,河北人,今年23岁。
2 韩某称,两年前她来到北京师范大学进修音乐师范专业。在这期间曾经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打工,认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一开始帮助她出主意,告诉她如何“办理”假房产证等问题,后来2人同居,男子开始参与到诈骗活动中。
3 他们使用假身份证从真正的房主手中短期租得住房,再伪造另外一张假身份证和房产证在互联网和报纸上刊登租房广告,将房屋出租。两人要求租房者一次性交纳一年的房租,只收现金。随后就手机换号,从此消失。
4 韩某交代,他们利用这种方式已经分别在西城、东城和海淀成功诈骗3起。由于出示了房产证和身份证,房子租价相对适中,两人的骗租行为屡屡得手。
5 目前,韩某2人因涉嫌诈骗被西城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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