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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普通高中不准接收借读生的通知
(98)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社发局、直属学校:
近两年,各高中学校落实高中不准借读的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近日中招咨询过程中,出现了有些学校向学生和家长承诺,被体制改革学校录取后可到本部借读的现象。这是违反有关规定的,既不符合体制改革学校“四独立”的要求,又不符合高中生不准借读的要求。为此,按照市教委领导的要求,重申普通高中不准接收借读生,特别是禁止体制改革学校的学生到依托校借读。请遵照执行。
市教委中学处
市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2006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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