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将于近日开始。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市中招办规定了中招录取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坚持、六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及中招机构录取信访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六公开
1、公开招生政策;
2、公开招生资格;
3、公开招生计划;
4、公开录取信息;
5、公开申诉渠道;
6、公开违规处理。
六不准
1、不准违反本市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协助或参与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六坚持
1、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违章必究;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程序管理,做到滴水不漏;
3、坚持集体领导,严格议事规则,做到规范操作;
4、坚持程序公开,严格规范管理,做到公开透明;
5、坚持科学宣传,严格把握标准,做到真实准确;
6、坚持职业操守,严格工作纪律,做到慎独自律。
六监督
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
3、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
4、接受招生学校的监督;
5、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6、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呼叫中心电话:96796666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信访咨询电话:23010921(7月3日--8月25日)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信访咨询地址:河西区宾水道环湖西路22号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邮编:3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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