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面试证、身份证进入面试室,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者一律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准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包括通电话、传递信息)。开考后面试者按抽签的顺序戴好签号牌,由引导员引导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
四、面试期间,面试者不能以任何形式向评委泄露自己真实的姓名、面试证编号。
五、讲完课的面试者不得在试室、考场逗留、谈论,不得将面试内容泄露给其他面试者。
六、面试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安排,否则,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口头警告、扣分、直至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形式为参加面试人员面向评委讲课15-20分钟。根据市直属学校目前选用教材的情况,招考教师面试使用的教材(见附件1),各学科均在该教材中命十道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面试者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作为该学科该时间段面试内容,不同时段面试内容按相同办法抽取决定。音乐、美术、体育要求加试,与授课各占50%计分。考试满分为100分,折合总成绩时按40%计。面试者只准带相关学科的课本和参考书各一本。面试者按抽取的出场顺序进入准备室准备15分钟,然后进入面试室讲课15—20分钟,时间由评委掌握(报考美术、音乐、体育加考实际操作能力测评另统一安排时间完成)。
八、考试工作流程:
面试人员集中——分学科组进入面试室——抽取面试顺序号——进入休息室——分学科第一位面试者进入准备室,抽取考试内容并准备15分钟——第一位面试者进入面试室讲课15-20分钟;第一位面试者面试时,第二位面试者进入准备室准备15分钟——第一位面试者离场;第二位面试者进入面试室讲课;第三位面试者进入准备室准备(类推)——同一天完成统计、公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公布)。
河源市教育局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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