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公 安 局 |
北京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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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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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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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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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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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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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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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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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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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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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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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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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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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分县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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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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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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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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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邮政编码:100740
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信访处 邮政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信访处 邮政编码: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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