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48号文件精神和省、市人民政府督导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督导团和省、市政府检查的准备工作,望各校接通知后,要积极准备,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确实做到查漏补缺,并按时保质保量准备好有关各种文件资料。
附:《学校准备材料明细》
学校准备材料明细
1、学校简介
2、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3、原始档案类:
①服务区范围内0—15周岁儿童、少年花名册(小学0—12岁,初中13—15岁)
②近三年小学、初中分年级、分班每年招生数、毕业生数、在校生数、女童数统计表。(具体表格13号到督导室领取)
③教师学历档案、进修档案。(主要包括:教职工履历、文化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岗位责任制考核、健康状况五个方面材料)
④学校财务收支账目报表
⑤学生学籍管理档案
4、各项规章制度入镜上墙
长治市城区教育局
200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