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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在考场发现违规考生人数3000多人。
    目前教育部未出台研究生收费改革政策。今天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有关情况。

    首次曝光高招诈骗5手段

      教育部今天向媒体首次公布了五类高招中主要的诈骗手段。

      据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介绍,从这几年案件了解的情况看,大概把这种招生诈骗案件归为五类。第一个是混淆各种不同类型,以招生来蒙骗考生和家长。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目前除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等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不同的招生类别的入学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例如我们高考就是要经过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另外还有联考,还有宽进严出,不同学习形式的高等教育,毕业文凭的性质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这些情况平时不少考生和家长可能不太关心,也不太注意这些高等教育形式的区别,那么正是由于这一点,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考生和家长这种认识上的盲区或者误区,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我们普通高考的的区别。他们一般都是采取花言巧语,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大学。另外还有的保证能够以后上本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家长花钱买到录取通知书。的确是可以拿到这个录取通知书,但是这并不是普通高等学校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拿到这个录取通知书,今后拿到毕业证书也不是我们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等到这些学生入学后才知道上当。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势。

      第二种形式就是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来骗取考生和家长的钱财。自主招生是近几年我们国家为了扩大高等招生自主权,选拔优秀人才一种新的招生方式。通过这种形势,被录取新生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个就是要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的组织测试,学校测试以后,还要进行统试。第二经过学校测试合格,还必须参加我们每年6月份的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你报考学校的同批次,甚至有的高等学校要求比这个同批次高得分数线才可以录取。所以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自主招生是有条件的,所以这点大家要注意和明确。这并不像招生骗子所说的自主招生就是学校说了算,只要花钱就可以搞到这个自主招生的指标。

      第三种形式是假借定向招生的名义进行诈骗。有一些骗子对考生家长吹嘘自己和什么大学有关系,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只要考生和家长出所谓的定向费就可以录取,以此骗取钱财。实际上这几年教育部对定向招生也加强管理力度。从2005年开始明确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这个名额。有定向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人数也不得超过当年定向招生规模的1%,定向招生降分也有一定限制,而且规定安排定向生的高校不可以和当地的录取生范围发生冲突。中介机构不得参与高等学校的录取,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四种形式是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每年的高招录取期间都有一些骗子利用考生或者家长提供的考生号在招生咨询时通过有关人员进行招生,实际上属于一种投档录取。这些骗子向考生和家长要钱,声称自己找关系和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录取的,借这种名义向考生和家长索取钱财。

      第五种形式是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可以拿到内部指标,甚至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说计划外指标可以加分录取,索取指标费。或者要求考生家长事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多则几万,少则几千,这些骗子弄到钱以后,就不管了。刚才来局长也介绍了,教育部对学校的招生规模包括预留计划的比例和使用范围都是有规定的。在录取期间,省级招办、高等学校都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来执行,所以刚才我讲的这种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可以弄到内部指标是欺骗招生的一种形式。我想借这次新闻发布会,请媒体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认真的了解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程序,不要轻信骗子的话,谨防上当受骗。

      姜钢副司长最后提醒考生,从这几年公安机关侦破的招生诈骗案件来看,不法分子实施招生诈骗的手段并不高明,考生和家长只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和办法,认真研读各省市下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法分子诈骗手段和行为是完全可以识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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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多考生高考违规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今天介绍,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在考场发现违规考生人数3000多人。

    今年高考考务工作,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即以考生为中心,“两个确保”,即确保安全保密和考场管理不出现严重问题。违规率万分之3.5。 

    目前未出台研究生收费改革政策

      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北京部分高校试点研究生收费改革,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教育部和有关高校一直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积极的探索。据他了解,目前还没有出台关于研究生收费改革的政策。

    高招网上咨询延长三天

      教育部学生司林司长表示,今年高招网上咨询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已经有1500多所高校接受咨询,最近因为咨询的考生量,问答量依然非常火爆,教育部决定把这个咨询时间延期三天,一直到7月初。

    拟建招生监察仲裁机构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执法室主任来启华表示,今年正在探讨和加强更新举措,正进行调查研究,考虑建立一个招生监察的仲裁性机构。当省市的教育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在录取学生,完成计划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时,一方面是涉及到学校的声誉,另一方面可能还涉及到考生的成绩。该机构要确保国家招生计划的数量完成,其中包括高校在内,还要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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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密:网上阅卷如何进行?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介绍,我们国家从1989年以来开始实行考试标准化。

    所谓“考试标准化”就是考试在很大程度上,客观题和主观题两方面上加大客观题。客观题过去在卷面上来回答。而实际上在卷面上回答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开始有一个从客观题在计算计上判卷——答题卡。

      戴家干说,怎么实施才能让高考主观题更加公平、公正?这就实行了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基本流程是在印刷试卷时将试题与答卷分开。另一个方面就是把一些题用扫描的方式进入计算机,并储存在储存器,这是主观题。主观题是背靠背的方式判卷,一个卷子,一道题要由两个老师来判,而不是像过去是流水式的。当按照教育统计、教育测量的方式达到两个所判卷分数取值是相等的,那么这道题基本上是过了,如果超出这样一个规定的取分标准,这个计算机下一步就生成到另一个老师来判,这就形成一道题由三个老师来判,如果第三个还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就要交给主管验卷的组长来确定。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有可能出现这个老师在判卷的过程中,他判过的卷子还会出现在这位老师面前,尽管可能他记得这个卷子他判过,但是他不知道这个卷子得多少分,这样节确保公平、公正。

      今年已经发展到22个省市实行网上阅卷,也就是用现代化高科技的手段,作为我们评卷的一个很重要的辅助功能。网上阅卷在很大程度上能减轻很多因人为计算方面而发生的一些错误。比如在登记分过程中,过去的登记分,早在1977、1978年的时候,大家都是在一个大礼堂里把卷子铺开,一个人手里拿一个计算机,背靠背的在算,算完了再看分数对不对,是以这样的形式登记分,现在的“网上阅卷”确确实实有了一个进步。

      网上阅卷在一定意义上讲,控制了阅卷的数额,保证了阅卷的质量,同时误差得以有效控制,保证考试的分数更加公平、公正。改变一些传统考试管理,提高效率。便于统计有关数据,向社会和命题人员提供一个信息的反馈。有利于主观命题的改革。

      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补充说,实际上我们在实行网上评卷的过程中,在设计这套制度、办法的过程中,从技术角度做了全面的考虑,包括在卷子的设计,比如扫描,能不能把整个卷子都扫描进去?另外纸张的厚度,会不会受钢笔一些影响。比如纸张质地的要求,重量是多少克,用什么样的纸。另外在使用扫描仪的要求上,都有严格的规定。扫描完了,我们担心的一点就是,如果用铅笔答完了以后,会不会因为扫描的原因,而扫描不上。因为扫描时涉及到一个灰度,如果扫描进去以后,一旦发现扫描不清的地方,还会进行人工的复写,所以在技术手段上,考生不必担心,因为我们发现大家问的都是技术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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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大类加分政策 部分军人子女和士兵受新照顾

      教育部学生司本专科招生处处长杨松今天介绍了高考加分种类及保证招生录取公正公平的措施。

      据杨松介绍,按照2006年招生规定,普通高校招生相关的加分政策有两大类:一类是属于鼓励性加分;一类是属于照顾性加分。所谓鼓励性加分是通过考生自身的努力,获取的某些方面的成就,以此获得一些加分的机会,还有一种是照顾性加分,是考生自然属性和国家相关民族的照顾政策所产生的加分。我们的鼓励性加分主要有六项:一项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评选出来的全国的省级优秀学生。第二类是思想品德方面突出的中学生。第三类是获得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或者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第四类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活动一二等奖的获得者。第五类国际科技比赛国际科研水平获奖者。第六类参加重大国际区域比赛以及全国性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获奖者。还有就是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同时也经过省级招办组织的测试认定的考生,这类都属于可以获得鼓励性加分。

      还有四类是照顾型加分的。一类是边疆山区牧区以及少数民族聚集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第二类是归侨子女。第三类台湾省的考生。第四类自谋职业的学生。这四类考生是我们采取的照顾型加分。另外对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以及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以及散居汉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采取优先录取的照顾加分。

      加分具体分值是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自己定,教育部有一个上限的要求,就是不超过20分。一个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他只可以取得最大的加分底线,但是不可以累计加分。相对于2005年而言,2006年在高考加分政策方面是基本保持稳定,尤其对应届高中毕业生来说,没有任何变化。要说有变化,我们是扩大和增加了对于驻守在祖国边陲艰苦地区的军人子女进行了照顾,对他们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措施。扩大对自谋职业士兵的照顾范围,无论你是来自城镇还是来自农村,只要你是自谋职业的士兵都可以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

      第三,进一步规范我们一些加分的项目和名称,使得它可操作性更强、公平性更强。另外,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我们也允许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照顾项目和加分的分值,但是分值不可以超过20分,由于是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所以适用范围是在这个省所在地的高等学校适用,省级招办在归档时,按照相应加分分数,高等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来进行择优录取考生。

      对于所有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我们在操作过程中是要求各省级招办,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考生的资格进行鉴定。所有已经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都要在省级招办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布。符合全国性加分政策的,还要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布。同时,相关学校对一些考生的资格认定,是本校自己的网站上进行公布。

      另外一方面我们各省级招办有举办电话,对有举办经过查实的确是弄虚作假的,这部分取得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毫无疑问,一经查实必将取消他的加分资格,同时还要把他的这种行为计入这位考生当年成绩的电子档案。录取时把这个电子档案发给高等学校,作为是否录取的一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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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 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