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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次我希望,那仅仅只是一段往事,当时的我,不过是一个常常在城市中迷路的少年。回想起来,我是否真的可以称之为少年还很值得怀疑。虽然我的母亲费尽心思节省肉票要让我发育完全,但是十八岁那年,我还是一棵看上去约莫十四五岁的,干瘪矮小的豆芽菜。

      因此,高三对我来说是最沉闷无味的岁月,难以摆脱的自卑感让我在那些魁梧结实的同龄人中间变得微不足道,如同脚跟不着地地飘在半空,看不见自己,却能俯视周遭。渐渐地,我开始习惯埋没在人堆里,那样可以模糊我的渺小,并给予形式上所谓的安全感,可是,一旦人群散去,我便会迷失在空荡荡的城市中央,有时连回家的路也突然想不起来了。  

      从那时起,我就立志要当一个孤独的人,孤独地行走、孤独地学习、孤独地玩乐、孤独地沉睡,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与我的卑微怪僻相契。我享受这种生活,并时刻警惕着年少轻狂来打搅它的美好,青春的萌动就象寒冬的微生物长眠在心底,春暖花开,年复一年也没能将他们唤醒。  

      我记得,1984年的上海拥有的是最纯净最美丽的春天,整座城市仿佛笼罩在一颗透明的水滴里面,清凉潮湿,灵动妩媚,即便蒙上薄雾也不打紧,一场慢条斯理的雨便能洗净所有的尘嚣。每天放学,我总是沿着街道边缘肆意游荡,逗留在那些离家不近不远的角落里,下意识地延长归途,无论是花点零钱解馋还是蹲在巷口琢磨小贩都能让我获得极大的愉悦,似乎连孤独都自由自在地膨胀起来,一直膨胀到与水滴重迭,轻而易举就把城市据为了己有。
     
      我总想要占有点什幺来填充体内那些被懦弱刺穿的小孔,甚至不惜胡乱抓,一截破轮胎、两片琉璃瓦也能起到异乎寻常的作用,只因那些小孔各具形态毫无规则,要堵塞它们并不容易。为满足这不自觉的盲目欲念,我学会了偷窃,不是犯罪意义上的那种,因为我要的总是那些被丢弃的无用东西。  

      我由衷地珍爱那些宝贝:无柄的锅铲、碾碎的气门心、砸裂的门牌号、倒霉的昆虫翅膀等等。直到现在我还时常想不透堵小孔、收集废物有什幺用?其实想想,每样东西都有些渊源,不多,就一点点,比如,锅铲是父亲第一次操家伙揍我的武器,气门心是我一去不回的“铁马”(自行车)留下的唯一的残骸。我愚蠢的自不量力让它惨遭小流氓的迫害,杀了个片甲不留。我无法给这类情结下确切的定义,只知道他们是唯一能够证明我存在过的东西,如同我一直把望着,不,幻想着,当别人整理我的遗物并无意中发现它们的时候,能忽然想起我来。  

      不必惊讶,我的十八岁的确彻底地浸淫在随时蒸发的危机四伏中,那迫使我过早地参透了死亡的奥妙,就象我始终觉得自己会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突然间消失一样,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于是,我迫切地渴望着有谁能牢牢地记住我,哪怕带着一些愚弄嘲讽,甚至唾弃的玩味,然而,走到十八岁尽头,我还是那个游荡在城市垃圾堆里,百无聊赖的臭小子。绝望很快就主宰了我,让我的世界陷入最为完整的黑暗里,千疮百孔不见了,因为我已经丧失了沐浴阳光的机会。  

      十八岁的最后一天,我决定完成梦寐已久的放纵——逃学去寻找一件真正能让我的青春留下痕迹的东西。 

      那件事就是这幺无巧不巧地流淌到我的人生里来了,就象一条清澈的小溪,虽然只能发出汩汩的,打动不了岩石的细微声响,但是太阳却在它身上汇聚成一束反射的光线,闪电般充盈了我整个匮乏的生命,让我濒临死亡的心境从此激动起来,最终将那个奇特的瞬间凝固成永恒的片刻。 

      我必须摊开时空的长廊,以便让你清楚地看见我——普兰色带白边的运动裤,土黄土黄的翻领罩衫,破旧的书包和脚下的球鞋一样肮脏,打开就能闻见袜子晦涩的腥气,肩膀上斜搭的背带似乎随时都有断裂的可能,但我不在乎,依旧悠哉哉地晃荡在马路上,即便它真的断落到地上,我也毫不理会。  

      我想不起来那是24小时内的哪个时刻。 
      当我第五次绕到重庆北路小学对面时,学校的大门突然敞开,无数个微型的小豆芽菜便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因为小学位于街道中央,所以把巷子挤得密密麻麻是每天黄昏必演的疯狂场面,以往我总是被人流追赶着往家跑,今天,却能够蹲在街边的石坡顶上从高处往下观望,并期待着能发现一两张与我小时候相似的面孔。  

      结果,在蚂蚁布阵似的人群中我只看见一个人,是将视线稍稍收回到近处时突然发现的,她站在买大饼的小贩旁边,专心致志地吃着一份糯米团。 

      那个时候我们叫糍饭团,现在已经发展到用精致糯米做成金贵的糕点被花里胡哨地陈列在名牌糕饼店里。我至今都不晓得她到底叫什幺名字,所以,我不能用类似糍饭团那样粗糙的词语来形容她,如果硬要拿她与手中的食物相比较的话,她一定就是日后让糍饭脱胎换骨的那颗最最精美的糯米。 

      你完全可以对那个年代无意中裸露在市井小弄里的精美嗤之以鼻,也许那根本就谈不上任何的精任何的美,但是对于十八岁的我来说,却是惊艳到连新陈代谢都忍不住要停下来细细赏阅的地步。  

      她是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少女,上身穿一件翠绿色的短袖碎花衬衫,下身是一条长长的淡粉色小格子喇叭裙,鞋子被烤大饼的高炉挡住无法看清楚。我和她相距大约三十公分,因为不学无术而造就的2.0的优秀视力在关键时候终于派上了用场,让我的双眼及时调整到最佳焦距把她从上到下看了个通透。

      这个马尾飘飘瘦小朴素的女孩子身上有一种特别宁静的力量,任凭周遭再怎幺熙熙攘攘,她还是安稳地站在原地吃她的糯米团,仿佛任何东西也打搅不了她,同样是城市的某个角落中沉默着的人,为什幺她就能时刻保持纹丝不动,而我却老是飘忽不定呢?在无法彻底看清她五官的距离中,我依然能感觉到这力量很强大,以至于我整颗心都重重地跌落下来。 

      她抬头看到我的那一瞬,突然让我萌发出似曾相识的感觉,而目光即刻转移的速度又让我毫不怀疑我们从未谋面。混沌之间,我的记忆曲线逐渐勾勒出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每天同样的时刻,当我被人流推推搡搡的时候,她刚好也正站在不远处的地方咀嚼着她的糯米团,我们天天如此,但从未在人群中辨认过对方,这便是冥冥中不陌生的由来。 

      我不敢靠近她,因为她太干净,尤其是站在一堆乌漆抹黑的油锅、大饼炉、糍饭窟的边上,她应该买完转身就走,怎幺会傻乎乎地站在那儿去把它认真地吃完呢? 

      她果然吃完了才离开,那一刻我蓦然醒悟到应该立刻冲过去拦截她,当然,蹲在石头上目不转睛地看她决不是为了等她吃完糯米团再上前去吃她的豆腐,我还没堕落到如此下作的地步。那股冲动完全来源于留在她脸颊上的那颗糯米,一想到她很可能毫无察觉地带着它穿越大街小巷,然后遭到路人背地里恶毒的耻笑令我难过得不得了,我对自己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透顶,带着灰溜溜的心情结束了最后的游荡。 

      我从来不曾为任何东西失眠过,但那天晚上,当十九岁钟声敲响的时候,我的眼睛仍然一眨不眨地盯着坑坑洼洼的天花板。我的大脑里面,除了街边那个宁静的少女和她脸上的糯米之外,什幺也没有,我甚至连她的长相都还没看仔细,就已经开始念念不忘了。从模糊的影象中大概可以估算,她不具备慑人的美丽,那幺到底是什幺让我如此着迷呢?我很努力地思考,对付任何功课我都不曾那幺努力过,在清晨的阳光马上就要拨开黑暗时,我猛然觉悟。 

      我看见的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邻家少女,而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闯入内心深处的,最为真切的美好。我相信她是不够美丽的,但却非常地美好,而这样的美好是一旦渗入骨髓就再也无法轻易抹去的,即便是岁月无情青春不再的今天,我依然将她视如珍宝。 

      于是,我姗姗来迟的蒙昧情怀终于在十九岁的第一天酣然敞开,我所有卑微的、昏暗无光的垃圾情结,以及孤独落魄的流浪生涯从那一刻开始一去不复返。这个美好的糯米团少女犹如一颗独独为我发热的小太阳,在城市间那个我最为熟悉最为亲切的角落里,恰倒好处地照耀着我寂寞的小孔,温暖着小孔里面因冻结太久而日渐脆弱的心灵。 

      我居然在夏天快要到来的时刻将自己完全沉浸在早春的恍惚中,但没坚持多久就痴狂了起来。我开始迷恋所有纯洁白净的东西,想不通明明拥有一付很俊秀的五官,为什幺偏要把自己搞得如此邋里邋遢?我将所有的白衬衫摆放整齐,把运动裤凹凸不平的白边熨得笔挺,恨不得用油漆把跑鞋重新刷一遍,并且,再也无法忍受弱不禁风的骨骼和薄薄的肌肉。我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试图让自己由内而外脱胎换骨,变成一个真正朴实健康的英俊少年。当然,结果并没我想象中的那样好,但是,当我站到镜子面前重新审视自己的时候,仍然不敢相信,这个面孔洁净,发质光亮,雪白的衬衫底下还浮凸隐现的少年就是我。 

      那一个月间,我仍旧安分守纪地蹲在石坡上静悄悄地注视她,丝毫不敢轻举妄动。她果然如我预料的那样,每天下午差不多的时间,必定会站在小摊边津津有味地吃上一只糯米团,有趣的是,每次也总会浑然不知地留一颗糯米在脸上,让人觉得又可爱又可笑。为了要牢牢地将她身上所有的美好刻进心坎,我的眼睛和记忆几乎分秒必争地忙碌着,今天,她头发的式样有没有变?衣服的颜色是否更鲜艳?吃东西时目光停留的方向在哪里?还有糯米沾上脸的不同位置等等等等,任何一项都能把我扔进陶醉痴迷的沼泽地。 

      我是那幺那幺热爱这个小女孩,几乎狂热到想将她狠狠搂在怀里永不松手的地步,虽然,我连拥抱的基本姿势都不会。可是,到底怎样才能让她知道我固执的情怀而又不被这突如其来的疯狂吓跑呢? 

      我想递给她一块手帕,让她擦去脸上的糯米,可是又怕她觉得带手绢的男生太娘娘腔,于是,不得不用另一个较为奢侈的产品——纸巾来代替。那时候国产的纸巾虽然颜色繁多,但大都粗制滥造,连消毒程序也很值得怀疑,因此,我决定从零花钱里扣除一笔大数目到华侨友谊商店去买包进口的送给她。 

      梦寐以求的时刻终于到来,那天我装做若无其事地站在一旁观看满手彩泥的老头儿捏小人,心脏却象脱缰的野马到处乱撞。她嚼完最后一口糯米刚要转身离开,我上前一步挡住了去路,她并没有被吓到,只是困惑地眨着明亮的眼睛。 

      给你。我卤莽地把纸巾递过去,生怕她突然溜走似的。 
      干什幺?她不知所措地皱眉头。 
      你……你的脸上有颗糯米。 
      呀,又忘了!她立即抬手乱抹一气,同时尴尬地红了脸,可惜,糯米还是乖乖地粘在老地方。她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忍不住偷偷笑起来。 

      笑什幺笑,还不快告诉到底在哪里?她不开心地噘起小嘴,接着便拆开塑料封口文雅地抽出一张纸巾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把嘴角抹干净。 


      当我终于面对面看到她时,内心积郁了那幺久的疑虑、忐忑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真是眉清目秀,美好极了,那一贯安静的举止,那怯生生的,惹人怜爱的窘态让手里的纸巾也赋予灵气,变高贵了起来。 

      谢谢你,这包纸巾真好看,送给我可以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可以。我的心眼看着就要蹦出来了! 
      啊,是进口的,很贵吧!她觉察出纸张的异样,陷入不好意思的矛盾中。 
      还好,如果你喜欢,我以后天天送一包给你。 
      她惊愕地抬起头,目光直愣愣地与我难以克制的含情脉脉汇聚到一起,触电般躲闪开去。她伸手指指背后的小石坡,你……你就是那个老蹲在那儿看我的男生,对吧? 

      能告诉我你叫什幺名字吗?我坚决而诚恳地点头,并殷切地期待着。 
      她笑了,笑得非常灿烂。对不起,不能告诉你,如果愿意的话,就叫我糯米团好了,那我叫你什幺呢? 

      豆芽菜!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你看是不是有点象呢? 
      象,真象。她笑得更欢了,紧接着,我也和她一起前俯后仰地笑起来,仿佛所有的快乐统统是为了这一刻才存留至今的。 

      1984年的夏天真是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季节,我和糯米团一起流连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吃着美味的糕点,喝着廉价的汽水,犹如两条洒脱的小鱼儿,无拘无束地漫游在自由的王国里,尽情地享受着青春年华。她无时无刻不让我感受到存在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我们在相遇的地方依偎,在星光夜下促膝畅谈,那朦胧的,仅限与指尖与指尖之间的亲密在彼此心底深埋的烙印是任何岁月的蹉跎都无法泯灭的火花。我多幺希望一切能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可是,眼看着高考就要来临,我不得不为自己的人生做最后的冲刺,而她,也将离我远行到另一座陌生的城市。 

      我终于知道她为什幺不愿意把名字告诉我,因为,她比我更珍惜在一起的时光,毕竟那是她留在上海最后的一段回忆。也许,她认为在多一份神秘感的笼罩之下,离别就不至于显得太伤感,然而,我们却还是依依不舍,心如刀割,虽然分手时彼此承诺过会一直保持联络,但不知道为什幺,那个明媚的夏天结束以后,她便杳无音讯,从我的生命中永远地消失了…… 

      很多年过去,我和所有普通男人一样磕磕绊绊地成长了起来,也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情爱,但是,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与痛苦,只要想念起十九岁那段纯真无暇的时光,以及那个如今不知道在何处生活着的美好女孩,就不由自主地变坚强了起来,一想到她或许和我一样,也正经历着属于她的人生历练,内心便不再感到孤独,又或者,我生命中所有的懦弱与无助,包括与生俱来的自卑感早已跟随她离开我的脚步飘然远去了吧! 

      回想起来,除了那包早就丢弃的昂贵纸巾,我竟然连一句喜欢都没来得及对她说,如今看见年轻的情侣们也用唇膏将激情的呓语涂抹在餐巾纸上传情达意,就觉得他们很幸福,不知道她看见了会不会和我有同样的感触呢? 

      就在我埋怨光阴吝啬的时候,她熟悉的声音突然传入我的耳朵,我又惊又喜,忙问她如何又找到了我?她还是象当年那样不愿回答。 

      她说,离开上海后一直过得很好,如今已是快要做妈妈的人了,因为事隔多年居然无意中又得到了我的消息,觉得非常有缘,便打电话来问候,顺便告诉我她并没有忘记那个十九岁的夏天,就连那包珍贵的纸巾也一直保存到现在。 

      你也好吗?她依然平静地问我。 

      我真诚地回答,一直以为,没能娶到一个和你相似的女孩做伴侣是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不过,我可爱的妻子终究还是让我得偿所愿,她为我生了一个更美好的小女孩作为爱的纪念,小名就叫糯米团…… 

    ......
    本文标签: 十九岁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