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子站讯 日前,宝鸡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协作实施意见》(下称《协作实施意见》)。
《协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协作制度、业务交流制度、联合宣传制度等几项具体措施。意见指出,双方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判案情,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中,涉嫌重大犯罪嫌疑的,公安部门将提前介入,组织联合侦查,防止嫌疑人逃匿、销毁证据或转移、隐匿涉案财物等;在业务交流和宣传方面,互相进行执法业务知识交流培训,联合宣传政策法规,发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该意见的实施将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宝鸡市知识产权局 李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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