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06〕3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将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计划内60%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级中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名额
分解指标的招生学校是:宣城中学、宣城二中、郎溪中学、广德中学、宁国中学、绩溪中学、泾县中学、旌德中学,各校分解指标数是:宣城中学330名、宣城二中470名、郎溪中学252名、广德中学404名、宁国中学404名、绩溪中学324名、泾县中学630名、旌德中学336名。
二、分解依据
1、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
2、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学校常规管理、教学质量、办学基本条件等);
3、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
4、分解指标不足1名的学校按1名指标分解,注意向薄弱学校倾斜。
三、录取考生条件
1、录取考生须是各县市区辖区内户口;
2、200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从初一年级到初三年级都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的学生),初中阶段学习三年;
3、录取考生须填报招生学校计划内志愿;
4、省市级课改实验区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
四、录取办法
依据招生学校计划内招生指标总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录取最低控制线。在控制线下30分以上者,根据初中学校分解到的指标数,按照考生志愿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各初中分解指标未完成的,纳入到招生学校的计划内统招指标中。
五、工作要求
1、实行省示范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指标60%分解到校,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初中;进一步缓解义务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到省教育厅这一政策性要求的必要性。
2、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及时将所属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计划内60%指标分解到辖区内各初中。宣城中学分解指标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各县市区制定的具体分解方案于
3、各中学要严把资格审核关。因资格审核不认真,不严格,不负责或弄虚作假等,致使不具备条件的考生占用分解指标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所在学校下一年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到校的资格。
二OO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