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们网!                                                   鼎誉推广助手 长沙网站制作 长沙营销型网站建设 长沙成交型网站建设 更多友情
  • 随着我县中小学电教经费、电教设备的不断加大与增强,学校电教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县教育局就电教设备的防盗、防火、防雷击、防尘工作做出以下规定,望各中小学遵照执行。
        
    一、防盗
        1
    、学校的微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卫星接受室、光盘播放室的门窗必须使用6mm以上的钢筋加以防护。
        2
    、门子使用的防盗锁以及门锁连接部分必须牢固。
        3
    、有条件的学校可安装电子报警系统。
        
    二、防火
        1
    、学校的微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卫星接受室必须配备灭火器,窗台上要摆放沙土袋。
        2
    、微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卫星接受室要安装闸刀开关,做到人在闸开,人走闸关。
        3
    、电教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拔掉电源插头。
        
    三、防雷击
        1
    、在雨季打雷时,严禁操作和使用微机、多媒体、电视等电教设备,应立即切断闸刀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多媒体教室)
        2
    、配备模式的学校要始终保持避雷针引线塑料管的完好,并在避雷针接地部分加以警示。
        
    四、防尘
        
    各室要有专人负责地面、桌面、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电教设施、设备的干净与整洁。
        
    五、防失
        
    学校电教设备应专门服务于教学,并且要建立电教设备专帐,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电教设备不能出现外流。
        
    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通知的精神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和值班制度。
        
    对应管理不善和人为造成的设备失盗、损坏以及事故,县局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教育局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组织专人对此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
    本文标签: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