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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制止教育乱收费,刹住向学生乱摊派的现象。近日,我市教育局出台了8条禁令。
    这8条禁令分别是:一、凡是在我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二、严禁学校违背学生及家长意愿进行强制性赞助、危房改造集资或擅自收取择校费、借读费等。三、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搭车收费、层层加码、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学校不得为其它部门代收任何费用。中小学校的收费必须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有关规定,要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四、教育收费必须实行公示制度。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试行学生、家长听证制度。五、严禁任何部门或单位向学生摊派和推荐省确定书目之外的书籍、报刊和学习用品。六、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学校和教师举办各种类型的文化补习班,更不得收取相应的补习费、资料费等。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不得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民办公助学校”和“公办民助学校”以及社会上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或学校,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办学要有《办学许可证》,收费要有《收费许可证》。收费不得多于国家规定的项目,不得高于国家要求有关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的标准。右玉县要认真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七、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擅自向学生收取胸卡费、桌凳押金费、桌套费、音乐费、窗帘费、电扇费等。八、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严禁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录取分数线。(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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