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远教〔2006〕11号
各市、县项目办(教育局):
在各市县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学校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进入了正常应用阶段。为全面掌握项目学校设备在应用中的问题,保证项目设备正常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填报项目设备存在问题情况
各项目县要立即组织人力,对照省项目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2005年度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县级验收工作的通知》(陕远教〔2005〕3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逐校逐项落实设备存在的问题。并以县为单位认真填写《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设备故障统计表》,于2006年3月15日前统一上报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与中标企业协商解决。逾期不报的,责任自负。
二、组织技术力量对模式二设备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模式二设备安装的责任在县和项目学校。要在逐校逐项检查的基础上,要组织县、片技术骨干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各县要在3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省、市项目办。
三、按时报送《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整改验收表》
对需要整改的学校,在整改完成后,尽快将整改验收表报省项目办。逾期不报或瞒报、虚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黄建峰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 编:710003
电 话:029-87335495 传 真:029-87316063
附件:1.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故障调查表
2.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整改验收表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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